为进一步加强河道岸线管控,根据湘河委办〔2024〕2号文件及省水利厅相关要求,本次对全县流域面积在10-50平方公里水普外未划界河流进行了划界。现对划界方案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22日

联 系 人:颜勇  联系电话:0745-582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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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建设南路21号


附件:麻阳县水普外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