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朱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麻政人〔2024〕5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朱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朱玲同志任县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郑海鸥同志任县水运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符长义同志县水运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建雄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振刚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陈军、黄雨岩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谭宗伍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田勇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田勇同志县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明利同志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
免去田达喜同志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职务;
张吉伟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雷定华同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王迎迎同志县公安局郭公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付道杰同志任板栗树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冯程同志任兰村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衡同志任文昌阁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荣同志任黄桑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滕召东同志任兰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舒国孟同志任大桥江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来源:麻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