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实施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实施主体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

13974506090

投诉电话

0745-5827509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

麻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件事一次办”专窗

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

不收费。

申请条件

1、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内部保卫负责人无诈骗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违法犯罪记录;

2、申请人对经营场所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3、经营场所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加油站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国家规定;

4、经营场所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并且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5、公章制作单位应当建立印章承接验证登记、制作保管交付、信息录入制度、协查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6、公章制作单位应当安装符合公安部印章业治安管理标准的信息系统、具有刻制印章的专用生产和信息采集设备、设置存放档案资料的档案柜、保存印章成品或半成品的保险柜或者保管箱、安装必要的防盗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设施设备。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7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申请材料

1、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 非法人代表自行办理的,须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

3、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

4、营业场所平面图;

5、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事 流 程

附件1:湖南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