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
麻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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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相关单位 |
实施主体 |
县新闻出版局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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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745-5827509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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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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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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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家秘密的印件的,还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必须依照本章的规定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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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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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第676号)第十五条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家秘密的印件的,还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必须依照本章的规定办理手续。第三章出版物的印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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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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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刷企业章程 2.印刷企业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印刷设备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 4.湖南省印刷企业设立申请表 |
来源:麻阳县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