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7批)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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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批 2026年6月26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3HH202606180001 | 怀化市新晃县波洲镇往芷江方向约800米、320国道左手旁有1家不知名洗砂场,波洲镇往新晃方向约2公里、320国道右手旁奋发洗砂场,两家洗砂场都无环保手续,安装暗管,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污泥排放至舞水河,已持续有七八年时间,2026年3、4月份,电站维修放闸,整个河道都是污泥,洗砂场的污泥没有外运,可以查电费,电费和污泥排放成正比。 | 怀化市新晃县 | 水 | 2026年6月22-23日,经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调查核实,信访反映问题均不属实: 1.环保手续方面:新晃波红沙厂(年产60万吨)2019年9月获环评批复(晃环评〔2019〕3号),2020年10月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2021年7月办理排污登记;新晃县顺发沙场(年产60万吨)2020年4月获环评批复(晃环评〔2020〕7号),2021年9月完成验收,同期办理排污登记。 2.暗管排污方面:波红沙厂2026年春节后停产(3月18日完成转让未复产),现场仅见2根抽水水管(含水泵),无暗管;2025年与芷江芙蓉新型建材厂签有泥块供应合同。顺发沙场近期间断生产、核查时停产,现场4根水管均为抽水用途(含水泵),无暗管;2026年与同厂签有泥块供应合同及转运台账。两厂入河处均属电站库区,未发现废水、污泥直排舞水河情况。 |
不属实 | 无 | 无 |
| 2 | D3HH202606180002 | 怀化市麻阳县江口墟镇田家湾村,挖山引发自燃,产生烟雾和废水,溪里鱼虾死亡,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目前还在燃烧,曾经治理过,但未彻底治理。 | 怀化市麻阳县 | 水、大气 | 2026年6月22日,县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到现场调查核实。关于“怀化市麻阳县江口墟镇田家湾村,挖山引发自燃,产生烟雾和废水,溪里鱼虾死亡,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目前还在燃烧,曾经治理过,但未彻底治理。”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属实。2022年4月,对煤矸石自燃进行了生态修复应急治理,2022年9月竣工,场地内原着火冒烟点已全部熄灭。同步生态环境部门对山体渗漏水开展了应急处置,主要利用现场实际地形在渗漏水渗出点设置挡水墙,内置碱基材料,通过碱基材料后收集在山体下游集水池再次处理。经近几年观测,治理区已无高温冒烟现象,地表草本植被长势茂盛。2025年2月,域外侧东南角堆渣边坡出现复燃,目前正在治理中。 | 属实 | 2025年11月28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将江口墟镇田家湾村太坡冲灭火熄烟治理工程纳入应急治理项目,迅速开展应急治理。2025年12月初,施工单位湖南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进场施工,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施工,计划2026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治理项目。2026年6月18日,县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山体下游溪流流经的柑子笼监测点位开展地表水取样检测,重点核查镉、铅、砷、汞四类特征重金属指标。检测结果表明:水体中镉因子超出地表水管控标准限值,铅、砷、汞三项因子均达标。 | 无 |
| 3 | D3HH202606180003 | 怀化市辰溪县修溪乡大洑潭村高速公路桥下有污水排放到沅江。之前在省厅举报平台举报过,但一直没有回复。当时有整改过,但最近又有污水排放,以前污水呈黄色,现在是其他颜色,也是污水。 | 怀化市辰溪县 | 水 | 经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1.关于“辰溪县修溪乡大洑潭村高速公路桥下有污水排放到沅江”问题。经核实,群众反映的沅辰高速公路桥下的“污水”实为耐火材料厂采矿区(洞采)历史遗留矿山的矿涌水,并非工矿企业排放的污水。该矿涌水在平常季节水量小,汛期时水量增大并流入牛溪;因含有铁、铝等金属元素,与地表水混合后会出现肉眼可见的浑浊变色。故反映的问题属实。 2.关于“之前在省厅举报平台报过,但一直没有回复”问题。关于举报未回复问题,因该举报的处理与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24日,所以尚未完成回复。故反映的问题属实。 3.关于“当时有整改过,但最近又有污水排放,以前污水呈黄色,现在是其他颜色,也是污水”问题。经核实,为做好该矿涌水的风险防控工作,我县于2019年9月修建了简易收集池及临时处理设施,对矿涌水进行临时处置,水质逐年改善。但该矿涌水系历史遗留矿洞排出的酸性水体,加之今年4月以后汛期水量增大,导致部分矿涌水直接溢出并汇入牛溪,因此近期出现肉眼可见的水体变色现象。2026年6月13日,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人员对矿涌水收集池周边的淤积污泥、漂浮杂物开展了全面清理,现场情况得到一定改善。故反映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对该历史遗留矿点落实常态化巡查和风险管控措施。2.对矿涌水排放口上下游溪水和牛溪入沅江口上下游沅江断面的水质进行了采样分析。 整改情况:1.平台回复办理情况已在办结期限前回复到位。2.按照湖南省矿涌水污染治理技术指南和工作部署,做好该洞涌水的风险管控。3.对收集池等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提高对矿涌水的收集和处理能力。4.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掌握该矿涌水和沅江的水质状况,确保水环境安全。 |
无 |
| 4 | D3HH202606180004 | 怀化市中方县铜湾镇铜湾村垃圾站旁,铜湾政府占用村民2亩多水田,为了给其他村修建龙舟亭,已经施工七八天,目前仍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将泥土和石头直接倒入沅水河,约有100多车,垃圾站旁还竖立着一级水源保护区的牌子,直接影响了水生生态环境。 | 怀化市中方县 | 水、其他 | 2026年6月23日,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志初牵头调度,组织铜湾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保局中方分局通过实地踏勘地块、调取征地档案、走访经办人员等方式开展全面调查核实: 1.“铜湾政府占用村民2亩多水田,为了给其他村修建龙船亭,已经施工七八天,目前仍在施工”问题。经核查,该地块2014年已完成征收,征收程序合法,补偿足额到位,该水田权属已属于铜湾镇政府,土地权属清晰。本次开展的龙船亭建设均在当年征地红线范围内,不存在占用村民水田的情况。截至目前,该建设工程已停工。 2.“在施工过程中,将泥土和石头直接倒入沅水河,约有100多车,垃圾站旁还竖立着一级水源保护区的牌子,直接影响了水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铜湾镇铜湾村修建龙舟亭过程中开挖地基和路面产生的部分泥土和石头就近倒入沅水河岸斜坡,填平了沿河道路比较狭窄的河湾,目测倾倒土石方约3米宽,6米长,3米高坡斜面,估算30-50个立方米。2020年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划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8月31日批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划定株洲市等7 市45 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湘环函〔2020〕127 号)(见附件附表6序号9),怀化市中方县铜湾镇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集镇千吨万人饮水工程,该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 米的圆形区域,东侧、西南侧不超过道路迎心侧路肩”,并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立了一级水源保护区的标示标牌,界牌等。铜湾镇集镇垃圾转运站和铜湾村修建龙舟亭处于该取水井下游约90米处,不在该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对水源无影响。综合所述,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6月23日,施工方在县水利局和铜湾镇人民政府的要求下,已联系挖掘机和运输车辆。后续清理工作将重点对影响河道行洪断面以及行洪安全的泥土和石块进行挖掘清除,并按规定转运至合法消纳场所处置,预计于6月28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为防止水土流失,恢复河道岸线自然风貌,后续将由施工方对倾倒渣土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修复工作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的原则,根据土壤条件科学选择植被恢复方式,宜林则林、宜草则草,逐步恢复岸线植被群落,促进岸线生态功能自然回归,预计于10月31日前完成复绿整改工作。属地乡镇将加强后续管护,确保复绿成效持续巩固。 3.加强日常巡查,注重日常监管。 |
无 |
| 5 | D3HH202606180005 | 本人对鹤城区住建局2026年6月17日回复有三条结论不属实情况,认为存在逻辑问题:1.原始规划图证明没有配电室。本人曾向市自规局申请锦绣五溪项目原始规划审批方案,市自规局出具了怀自然资信告(2025)19号告知书,提供的原始规划图,显示本人楼下是空白和车位,没有配电室,本人有规划原件。2.自规局确认无变更手续。本人向市自规局申请公开2栋地下室变更方案图纸和变更申请文件,市自规局出具了怀自然资信告(2025)34号告知书,明确未找到变更方案图纸和变更申请文件。3.官方文件承认相关问题存在。鹤城区住建局(2025)97号文件明确写到,配电室确实存在电流声,准备进行消音改造。去年中央巡视组期间,市自规局出具的91、92号文件,也承认了配电室在本人住房正下方,存在气味、噪音扰民。4.6月15日鹤城区住建局局长到现场,拍照留存本人的原始规划图图纸和信息公开资料,本人指出图纸与现状不符,区住建局局长当场表示“是的,怎么能这么搞”。本人对6月17日回复提出三个质疑:1.关于未设安全防护距离不属实。回复依据是“按处遗政策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本人疑问,处遗政策是否能替代国家强制的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整体验收能否代替10千伏高压设备与住宅的专项安全距离检测。2.关于排烟口废气不属实。回复依据是“排烟口调整不影响101住户即可”,本人疑问,既然位置没问题,为什么要调整,承认需要调整就等于承认目前确实存在影响。3.关于占用疏散通道不属实。回复依据是“2018消防验收合格”,本人疑问,消防验收合格能否替代规划变更审批,能否证明原始图纸上没有的配电室建在这里是合法的,没有规划、没有变更,那就是违法建筑,无法解释没有占用疏散通道,改变功能性质。本人请督察组关注:1.整改未落实97号文件承诺的消音改造,2025年7月至今,从未动工;2.回复自相矛盾,回复第六条写,截止目前没有整改到位,但写结论不属实。3.文件编号存疑,回复引用市自规局347号文件,本人只收到市自规局90、91号文件,请督察组调取347号原件核实。4.6项客观诉求,包括19号告知书及原始规划图、34号告知书、97号文件、以及鹤城区住建局局长6月15日到现场勘察的陈述,之后一并向督察组提交。本人诉求:1.责令专业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对10千伏变压器及柴油发电机和住户之间的安全、防火距离进行现场勘测,并出具书面技术认定意见。2.向鹤城区住建局局长去核实6月15日现场情况,他亲口确认现状不符,为何两天后写的书面回复不属实。3.逐一核实上述三个不属实的客观依据。4.调取回复中347号文件原件。5.核实97号文件提到的消音整改,为何进一年未动工。6.问题查明之前,建议先切断为外围商店的24小时供电,减少负荷,降低安全风险。 | 怀化市鹤城区 | 其他 | 市住建局立即组织局科技与设计管理科、建工科及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等相关科室人员,通过市城建档案馆调阅该项目全部可查图纸及手续资料,并同步开展现场实地核实。2026年6月24日下午,会同鹤城区住建局,特邀深圳市华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原设计人员以及怀化市怀监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建筑、电气专业专家对地下室配电房现状进行了全面现场核查,具体详细情况待核查结果回复。 |
部分属实 | 督促设计单位加快完成现场核查报告及专家核查结论。对存疑的问题进一步复查。 | 无 |
| 6 | D3HH202606180006 | 沅陵县沅陵镇苦藤铺社区319国道边,辖区城南污水管道铺设覆盖居民巷道,城南污水管道被重车压坏已有两月多,该重车为村里电力器材存放公司车辆,一到下雨,生活废水就流向兰溪河,臭气熏天,居民居住地相隔不到100米,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群众已向城南派出所、市长热线反映过该问题,未得到解决。 | 怀化市沅陵县 | 水、大气 | 2026年6月18日,县住建局、城南污水厂、沅陵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 1.关于“沅陵县沅陵镇苦藤铺社区319国道边,辖区城南污水管道铺设覆盖居民巷道,城南污水管道被重车压坏已有两月多,该重车为村里电力器材存放公司车辆,一到下雨,生活水就流向兰溪河,臭气熏天,居民居住地相隔不到100米,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的问题。该问题属实。 2.关于“群众已向城南派出所、市长热线反映过该问题,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城南派出所近期的确收到过对该问题的报警。城南派出所值班民警当面告知其反映的内容不属于派出所管辖,请其向有关部门反映;沅陵镇3月26日收到12345市长热线反映类似情况,沅陵镇在平台进行了回复。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2026年3月26日,沅陵镇接到12345市长热线群众反映苦藤铺社区污水管网因路面下压造成污水管网破损污水溢流等问题,立即与沅陵县住建局及城南派出所取得了联系,并与城南污水厂进行了协调。城南污水厂对过度损坏的部分路面和污水管网进行了修整。 2.2026年5月19日暴雨时,管井再次出现污水溢流,井筒破口并变形,井内挤落大量鹅卵石堵塞下游管口,导致过水受阻。晴天污水依旧能顺利流过,但当出现暴雨天气时,雨水大量进入管网,因管道过流能力不足引发污水外溢。当天县住建部门和城南污水厂对破损的管网和井筒又进行了修补。 3.2026年6月22日,县住建局和城南污水处理厂再次对该区域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了排查和立行立改等整改工作。现场整改工作已完成,无污水外溢的情况。 |
无 |
| 7 | D3HH202606180007 | 怀化河西滨江北路怀电新苑二期到紫源超市中间路段200米,未设置人行道、下水道、排水沟,每天几千人走路,水一直汇集在路面,环境问题太差,群众多次反映该环境问题均未得到整改,严重影响居民出行。信访诉求:协调相关单位维修破损下水道、排水沟。 | 怀化市鹤城区 | 水 | 2026年6月22日,经开区开发建设局现场核实,道路积水是因道路未设置集水井口,水一直汇集在路面。问题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制定整改方案,现已委托施工单位对该路段西侧山体进行排水沟及沉淀池修建,道路加设集水井并接通市政雨水管网。 整改情况:现正整改施工中,预计6月底完成整改。 |
无 |
| 8 | D3HH202606180008 | 投诉芷江禾梨坳乡集镇自来水被污染的问题:芷江禾梨坳乡集镇自来水用水来自牙骨田水库和四清水库,两座水库有一座是备用水源,有私人承包并在水库里养鱼。目前,集镇自来水浑浊已有一个多月,同时用水后皮肤瘙痒,影响了居民的生活。 | 怀化市芷江县 | 水 | 2026年6月18日,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疾控中心、乡政府等部门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1.关于“芷江禾梨坳乡集镇自来水用水来自牙骨田水库和四清水库,两座水库有一座是备用水源,有私人承包并在水库里养鱼”的问题,经核实禾梨坳乡唯一水源地是四清水库,未对外承包,无任何水产养殖行为。牙骨田水库存在私人承包养鱼情况,但该水库不作为禾梨坳乡水源水库。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集镇自来水浑浊已有一个多月”的问题,因汛期四清水库病险,防汛安全需要执行空库运行,经县水利局现场勘察,同意禾梨坳乡集镇启用牙骨田水库作为应急水源临时供水,县农业农村局对禾梨坳乡牙骨田水库养殖投入品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养殖饲料、渔用药品的包装、保质期,发现养殖所存饲料无霉变、过期、三无产品,未发现违禁渔药、过期失效药剂等;2026年5月24日启用运行一段时间后,禾梨坳乡集镇部分群众反映水质较差,为兼顾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需求及安全度汛要求,对四清水库实行低水位运行,于2026年6月15日重新恢复四清水库作为供水水源,此前将牙骨田水库作为应急水源达20天左右。该问题基本属实。 3.关于“用水后皮肤瘙痒”的问题,禾梨坳乡政府干部职工和集镇群众均使用同一水源,走访乡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和集镇部分群众均未发现用水后皮肤发痒的问题,并到乡卫生院了解近期接诊情况,未发现因用水后皮肤瘙痒的接诊记录。该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对四清水库实行低水位运行,于2026年6月15日恢复四清水库作为供水水源。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禾梨坳乡集镇供水的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了采样检测,现场检测游离氯、浊度、PH值指标,结果符合要求。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等其他项目需要5-7个工作日才出结果。 3.乡人民政府与牙骨田水库养殖户沟通,即日起停止使用饲料投喂,改为生态养殖。 |
无 |
| 9 | D3HH202606180009 | 怀化市洪江市安江镇龙田村一组,有养殖户养猪一两百头,每天将猪粪露天堆放在田里,距离村民居住仅100多米,气味难闻、滋生蚊子,每天倾倒猪粪3-5担,持续时间一个月,影响当地居民生活。 | 怀化市洪江市 | 大气、土壤 | 2026年6月22日,洪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安江镇人民政府、龙田村村委会开展调查核实。 1.关于“有养殖户养猪一两百头,每天将猪粪露天堆放在田里,距离村民居住仅100多米”的问题。经核实,该养殖户生猪存栏总量95头,与群众反映一两百头存在出入;养殖户为农田培肥将干粪临时堆放于自家农田,堆放粪污总量约0.3m³,堆放点位距村民住宅直线距离150米,与举报“距离仅100多米”基本吻合。故反映的“有养殖户养猪一两百头,每天将猪粪露天堆放在田里,距离村民居住仅100多米”的问题基本属实。2.关于“气味难闻、滋生蚊子,每天倾倒猪粪3-5担,持续时间一个月,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的问题。经核实,该地块农田倾倒有0.3m³猪粪,但无明显恶臭气味,无蚊虫泛滥情况,经走访周边部分常住村民,受访群众均表示未感知明显异味侵扰。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1.限期清理露天堆放粪污。现场向养殖户宣讲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控要求,责令其2日内完成田间露天堆放干粪全部翻耕入土消纳,杜绝农田露天囤粪行为。2.规范粪污处置全流程管理。明确粪污标准化处置流程,养殖产生干粪须统一经干湿分离后转运至配套干粪棚堆肥发酵,发酵达标后方可进行还田利用,严禁未经发酵直接露天堆放、直排还田。 整改情况:涉事农田露天堆放粪污已全部清理处置完毕;养殖户已严格落实粪污棚内堆肥管控要求。 |
无 |
| 10 | D3HH202606180010 | 怀化市鹤城区河西滨江美墅旁烧烤经营摊铺业主,认为城管在处理油烟投诉问题时“一刀切”,不允许楼下20余家烧烤店进行营业,商户面临损失,影响一百多人就业生计。投诉人希望相关部门能分类整改,不能一关了之,符合标准的店铺允许正常营业,不符合标准的店铺,明确整改要求和标准、整改时限、验收标准。目前商铺已经停业一天,生计面临困境,请求相关部门面对面处理,尽快让商铺恢复营业。 | 怀化市鹤城区 | 油烟 | 6月15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助陆港经济开发区对滨江美墅油烟污染问题进行整治,对临街占道商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于6月17日早上8时前自行整改到位,并要求临街占道商户拆除占用人行道和公共停车位上的构筑物(固定雨棚、太阳棚),清理公共区域堆放的物料;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商户需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定期清洗维护,净化空气,做到有序经营、规范管理。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柔性执法要求,至今未扣押任何烧烤设备、物品,同时未要求任何商家停止正常营业活动。故反映的“怀化市鹤城区河西滨江美墅旁烧烤经营摊铺业主,认为城管在处理油烟投诉问题时‘一刀切’,不允许楼下20余家烧烤店进行营业,商户面临损失,影响一百多人就业生计”情况不属实。6月18日,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生环局、市城管局现场向经营户询问核实,经营户表示城管部门只要求规范经营,未提出一刀切要求。6月21日晚7时许,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河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区域各门店均在正常营业。6月22日,经核查,该区域各门店均在正常营业。 | 不属实 | 无 | 无 |
| 11 | D3HH202606180011 | 怀化市会同县若水镇若水村,投诉人投诉贵发养殖场已经营三四年,认为该生猪养殖场养殖规模过万,属于“未验先投”,养殖场废水直接排放到饮用水源地,流入沅江。去年曾向相关部门举报,回复已立案,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任何答复。 | 怀化市会同县 | 水 | 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若水镇人民政府对该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该情况属实。 1.关于“怀化市会同县若水镇若水村,投诉人投诉贵发养殖场已经营三四年,认为该生猪养殖场养殖规模过万,属于‘未验先投’”的问题。会同县贵发家庭农场于2021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后闲置了一年有余,2023年正式投入养殖运营,2024年再次停养,2025年由明永良与其他股东签订租养协议后重新恢复养殖。该养殖场实际运营时间累计不足3年,目前生猪存栏量约5000头,配套建设了干湿分离、粪污池、异位发酵床等污染防治设施,截至目前尚未自行组织环保验收,属“未验先投”。故该问题属实。 2.关于“养殖场废水直接排放到饮用水源地,流入沅江”的问题。对贵发家庭农场开展现场核查,该养殖场养殖废水每日通过槽罐车运至合作的田地、林地种植户,并登记台账,实行还田还林资源化利用。现场排查暂未发现养殖场周边存在废水外排明渠或暗管等偷排痕迹。经查阅资料,若水镇共有千吨万人级饮用水源地5个,贵发家庭农场与距离最近的尖岩冲山溪水源地分别位于若水溪的左右岸山区,且相距4.096km,之间不存在因水系联通造成污染的问题。故该问题不属实。3.关于“去年曾向相关部门举报,回复已立案,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任何答复。”的问题。该投诉人于2025年10月通过12345平台对该家庭农场进行了投诉,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接到投诉后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未发现企业有偷排痕迹,但发现该企业存在“未验先投”违法行为,遂依法予以立案调查,责令限期整改,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答复反馈。此后,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环保设施的验收,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因投诉件当时已按规定时限办结并答复,后续同一事项未再次向投诉人主动反馈案件进展。故该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贵发家庭农场负责人于7月底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养殖粪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或规范资源化利用。同时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已将会同县贵发家庭农场的立案、处罚情况向信访投诉人进行了反馈。 | 无 |
| 12 | D3HH202606180012 | 怀化市鹤城区长泥坡体育馆东门正对面锦绣五溪巷商户,投诉锦绣五溪巷有一个便民点,便民公示牌上写着只允许贩卖水果蔬菜,但现在存在有很多杀鸡、杀鸭、杀鱼、卖肉的流动商贩长期摆摊经营、占用人行通道,宰杀家禽的废水直接往雨水口排放,特别是到夏天臭气非常重。投诉人曾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过该便民点的摆摊范围,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回复宰杀活禽不允许在此处摆摊,这些摊贩是无手续、不合法的。之前旅发大会期间改善过一周,后面又恢复经营,希望能够借鉴城北碧桂园、宏宇新城经验,问题得到彻底改善。 | 怀化市鹤城区 | 水、大气 | 2026年6月22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核实。1.关于“怀化市鹤城区长泥坡体育馆东门正对面锦绣五溪巷商户,投诉锦绣五溪巷有一个便民点,便民公示牌上写着只允许贩卖水果蔬菜,但现在存在有很多杀鸡、杀鸭、杀鱼、卖肉的流动商贩长期摆摊经营、占用人行通道,宰杀家禽的废水直接往雨水口排放,特别是到夏天臭气非常重”的问题。经核实,现场发现部分商贩车辆占用机动车道卸载货物,压缩车辆通行空间,易引发交通拥堵与安全隐患,部分摊贩收摊之后,长期使用砖头、凳子、桌子占有经营位置,其行为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存在活鸡活鸭活鱼宰杀,污水乱倒的情况。故反映的问题属实。2.关于“投诉人曾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过该便民点的摆摊范围,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回复宰杀活禽不允许在此处摆摊,这些摊贩是无手续、不合法的。之前旅发大会期间改善过一周,后面又恢复经营”的问题。经核实,该便民点存在的宰杀活禽摊贩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属无证经营且超出便民点经营范围,较旅发大会期间确实存在反弹严重的情形。故所反映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1.6月22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城南队针对宰杀活禽的摊贩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宰杀行为。截至目前,存在宰杀活禽的摊贩已全部取缔。 2.6月22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城南队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街道办事处对该处便民点存在的乱象进行集中整治,全部搬离违规占用机动车道的车辆、货物和占位杂物,清理垃圾污水,保证便民点整洁有序。 3.6月23日、24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城南队对该便民点进行连续“回头看”,未见违规占道、占位、宰杀活禽等乱象,该便民点卫生状况良好,秩序井然。 |
无 |
| 13 | D3HH202606180013 | 怀化市辰溪县仙人湾乡福建开发商金太阳矿业,将山林挖烂,无法恢复,已经持续16年,去年还挖了六七百亩。投诉人后续将邮寄详细资料补充。 | 怀化市辰溪县 | 生态 | 2026年6月19日,经辰溪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 1.关于“仙人湾乡福建开发商金太阳矿业,将山林挖烂,无法恢复,已经持续16年”问题。经核实,2014年3月该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县自然资源局及属地乡镇已将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未发现擅自恢复生产作业的情况。因该矿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区域对原有山林植被和地形造成了一定破坏,且矿山关闭后尚未完成整体生态修复,相关影响已持续约10余年。为做好关停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2022年8月,金太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南明达资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辰溪县仙人湾乡光明堂炭质页岩矿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修复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客土回填、植被种植等工程。从2023年起,该公司启动该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矿山生态修复90%的工程量(场地基本平整、植树复绿)。故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2.关于“去年还挖了六七百亩”的问题。经核实,该矿自2014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只进行过生态治理工作,未再开展新的开采作业,亦无新增开采区域。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持续压实修复责任。督促辰溪县金太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已批复的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预计2026年11月份完成生态修复任务。 2.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县自然资源局及属地乡镇定期开展现场巡查,紧盯矿区动态,严防出现私挖滥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依法处置。 3.做好修复验收准备。待矿权人完成全部修复工程后,及时按程序组织开展矿山生态修复竣工验收,确保修复内容符合方案要求、修复效果达到生态恢复标准。 |
无 |
| 14 | X3HH202606180001 | 怀化市鹤城区宝圆财富广场全体业主反映怀化市宝圆财富广场临街近拟建污水泵站,无围墙隔离、无绿化带缓冲,存在以下问题:1.距离居民区严重过近。泵站紧贴居民楼,建成后恶臭、硫化氢有害气体、低频噪音将直接侵入住户室内,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2.危害人群特殊且量大。本小区住户加周边居民近4500人,老人、慢性病患者、儿童、体弱居民居多。长期近距离接触污水污染源,极易诱发呼吸道疾病、失眠焦虑、免疫力降低,存在长期不可逆健康损害。3.选址极不合理、严重扰民。选址位于小区正门出行主干道、距离小区居民住宅楼不足 30米,属于居民高频活动核心生活区。4.程序不规范、民意被忽视。项目选址、环评、公示阶段未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未召开听证会。全体业主自知情以来持续集体反对、多次向街道、社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12345 热线投诉反映,诉求长期未被采纳,问题未得到解决。 诉求: 1.立即叫停宝圆财富广场旁污水泵站一切审批、推进、施工流程。2.废除现有近距离违规选址,禁止在居民楼、人行主干道生活区、公交站台附近布设污染设施。3.重新科学选址,迁移至远离居民区、远离人行活动区域的合规位置。4.书面公开回复处理结果与整改时限,保障群众合法居住生态权。 |
怀化市鹤城区 | 水 | 经市城市管理局调查核实: 1.关于问题1、2:经核查,问题不属实。该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在距离上,泵站相距宝圆财富小区最近建筑物直线约30米;在设计上,泵站为全地下式密闭设计(泵房直径2.5米,埋深6米),并有覆土绿化;在预采购设备上,泵站筒体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规定,采用全封闭式结构,地下建设,密封性极佳,能有效防止污水外溢和臭气散发,还配套了除臭装置;在运行上,泵站建成运行噪音低,从地下往外辐射的噪音更小,对周边干扰极低,满足商业区、住宅区等对环境要求苛刻场景。待泵站深埋地下后,恢复地面绿化上仅剩一个检修井盖,亦不会造成周边居民生活不便。 2.关于问题3:经核查,问题不属实。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选址在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北路与锦溪北路交叉口的城市公共绿地内,是结合沿线管道走向经过多方技术对比后确定的最优方案。现状湖天大道东西两侧分设有污水、雨水两套管网,其中雨水管线铺设于车行道下方,污水管线布置在绿化带下,雨污水管线标高持平并接入原有箱涵。如不在此处设置提升泵站,要实现收集上游污水至下游太平溪截污干管,就必须大范围开挖破坏湖天大道两侧绿化带,施工范围广、改造造价高,还会大面积损毁现有绿化。为实现污水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利用原有管网、缩减施工开挖范围,只能将泵站设置在该路段污水管道汇集的最低点(即该处箱涵接入口),此处为公共绿化用地,是经过科学论证的最优选址点。 3.关于问题4:经核查,问题不属实。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相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在建设项目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两类情形时,才需开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听证,而《环境影响登记表》是不需要的,管理名录已明确(项目类别146号)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属于《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情形。同时,项目规划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批前公示,在公示阶段(2025年3月)也从未收到过任何听证申请,建设流程合规合法。且为了充分保障项目沿线居民知情权,2025年3月12日在项目施工重要点位(老烟草公司、平安路与锦溪北路交叉口、翻身塘水库)进行现场公示,2026年3月16日在宝圆财富广场物业公司召开了居民代表答疑会,2026年3月18日在泵站拟建设点进行了现场公示,2026年3月23日在辖区长湾里社区又召开了第二次居民代表答疑会。在项目意义、设计方案及环保措施等解答上,工作人员已做了大量工作。 |
不属实 | 1.关于诉求1、2、3、4点。回复为:怀化市翻身塘至老烟草公司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是怀化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重要民生治理项目,属于必须按期完成的硬性整改任务。宝圆财富广场附近修建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为翻身塘项目锦溪北路段配套设施,是清污分流工程中常用的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仅是将锦溪北路与湖天北路交叉处的低位污水提升导入至锦溪北路市政污水管,以解决区域内雨污合流和内涝问题。泵站选址经过科学论证,不存在违规选址问题。泵站为全地下式密闭设计,泵站筒体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规定,采用全封闭式结构,密封性极佳,能有效防止污水外溢和臭气散发,还配套了除臭装置。泵站建成运行噪音低,从地下往外辐射的噪音更小。泵站建设、运行不会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身体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程序合法、选址科学、设计合规,无需进行整改和书面公开回复处理结果。 2.下一步工作:在后续一体化提升泵站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市政工程施工规范、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规定,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施工作业,严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扬尘、噪音等现场管理,保质保量完成泵站建设施工。 |
无 |
|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 ||||||||
|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 ||||||||
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