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条,依法依规主动公布各类城管领域工作信息。现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0

 1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

 0

 60

行政强制

   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44088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但由于信息公开工作欠精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进一步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单位部门信息上报不及时,影响信息公开,要求单位部门责任人务必增强责任,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