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4〕8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5〕11号)精神,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稳妥推进全乡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试点工作,现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诉求强烈的情况,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依规依法作适当调整。

2.明确承包主体。为避免承包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分,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要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通过家庭承包取得土地承包权的,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3.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建设现代农业,实现乡村振兴,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既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解决好农民问题。

二、工作安排

2026年,全乡在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延包试点。涉及已确权农户3008户、承包地14480.09亩,需全面完成延包任务,将已确权承包地、未确权耕地及园地等所有地块纳入登记范围。

三、工作内容

1.做实前期工作。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掌握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承包地漏登、错登及已确权登记颁证情况;三调数据中村组集体耕地和园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

2.指导推进延包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指导试点村规范有序开展延包工作。

3.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土地承包顺延具体措施,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注重质量与进度并重,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积极解决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跨村组跨乡的出嫁、离婚、丧偶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制定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探索建立耕地和林地确权解决措施。

四、工作步骤

1.全面宣传引导(2026年4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村村响广播、抖音、微信等平台宣传政策;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发放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等,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加强对试点村党支部书记、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以及各村专干等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摸底核实(2026年5月底前)。全面排查自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以下情况:一是农户及家庭成员登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及证书到户、承包地申请补登及信息纠错变更等情况;二是因开荒地、机动地、农户退回承包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及征地、增减挂钩复垦等新增土地的管理与发包情况;三是存在的承包地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婚嫁离异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情况;四是摸清广大农户对延包工作的真实意愿。

3.规范延包程序(2026年6月底前)。严格落实延包工作规程。涉及村级重大事项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拟订处理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预审后,提交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农户承包信息发生变化的,依法组织开展权属调查,形成调查数据并出具测绘技术报告。各类调查成果资料均须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执行与归档。

4.做好审核公示(2026年7月底前)。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技术方案》等要求,根据权属调查数据和调研报告做好审核校对,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15天,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经调查核实修改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交由发包方负责人、承包方代表签字。

5.开展合同网签(2026年8月底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处理数据导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生成电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组织农户现场网签或远程网签,鼓励通过上门服务、电话沟通等方式为农户,特别是留守老人、外出务工人员等解答网签方式,推动合同网签工作顺利完成。

6.完善资料档案(2026年10月底前)。配合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工作。证书记载承包期限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变更,对个别农户承包地现状有变化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在登记簿和证书上做相应变更处理。要加强数据管理,促进数据共享,适时移交县档案馆。

五、工作要求

1.成立乡级延包工作专班。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乡党政办、综治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乡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9个村党支部书记。专班负责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分管农业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培训动员和督促落实。

3.压实村级主体责任。各村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全面落实“班子成员包村、驻村干部包组”工作机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延包工作,并重点做好矛盾纠纷的防范与化解。

4.强化经费与纪律保障。将延包工作经费纳入乡级财政预算保障。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向村集体转嫁或分摊试点费用,严禁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5.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和各村每月须向乡工作专班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确保延包试点平稳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