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阁乡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5年,文昌阁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立足乡镇治理实际,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民普法等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1.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乡党委书记罗召礼任组长、乡长向宇澎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筹推进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全乡年度考核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制定责任清单,年底专题述职述廉,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2.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乡镇重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规定,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全年召开党委及党政领导会议30余次,研究重大事项28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确保决策合法合规。聘请了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研究、诉讼案件研究、合同审核等工作11次,为我乡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宝贵参考意见。
3.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2次;组织镇村干部参加法治培训4场次,34名公职人员参加普法考试,考核合格率达100% 。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优化政务服务。完成便民服务大厅标准化升级,优化乡镇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流程,持续优化窗口服务,全面梳理公布乡级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办理环节、各类证明材料,杜绝重复举证。推广“湘易办”APP等线上办事平台,配备专职人员指导群众线上办理业务,提高政务服务线上可办率。持续推动村级帮办代办机制,全年办理帮办业务1200余件。
2.严格执法规范。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赋权执法事项的岗位职责清单8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现全乡共取得执法证人员13人,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推行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4台,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开启,确保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权益、提升执法公信力。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推行说理式执法,无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3.强化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乡人大监督,全年向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规范村级决策行为,督促各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将法治要求落实到村级事务决策全流程,全年开展村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指导9次,及时发现并整改纠正村级决策不规范问题3项。设立24小时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收集群众诉求。
(三)深化基层治理,筑牢法治社会防线
1.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推动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3221”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全年排查化解邻里纠纷、土地流转等矛盾27起,调解成功27起。推动信访法治化,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建立“受理—办理—反馈—回访”闭环机制,4起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办结率达100%。
2.筑牢应急防控底线。健全“乡—村—网格”三级应急响应机制,组建40人应急服务队,配备灭火机、防汛物资等应急装备。全年开展火灾扑救、防汛抗旱等应急演练2次,参与人数超40余人次;每季度开展“应急知识进乡村”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四)推进全民普法,营造法治浓厚氛围
1.创新普法宣传。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落实普法宣传工作。抓好干部队伍学习培训,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班子开展了2次法治专题学习,结合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乡、村干部学习开展了法治培训。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等载体常态化宣传法律法规。结合赶集日、“3·15”“12·4”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场次,张贴海报100余份,覆盖群众4000余人次。
2.培育法治骨干。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场次,全乡每村培育法律明白人10名,组建由村干部、网格员、调解员组成的普法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活动,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法治实践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法治思维运用不够熟练,在复杂问题处置中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
2.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数量不足,部分执法人员缺乏系统法律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普法宣传精准度不够。普法形式较为传统,针对外出务工人员、老年人等群体的精准宣传不足,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仍需提升。
三、2026年工作打算
1.强化法治能力建设。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开展执法人员案例研讨、旁听庭审等实战化培训,计划组织专题培训4场次,提升干部法治实践能力。充实法治工作队伍,优化执法队伍专业结构。
2.创新普法宣传模式。针对不同群体制定个性化普法方案,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3.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深化“枫桥经验”实践,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每周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推进法治观察点建设,常态化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