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6年劳动力调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和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2026年失业人口和就业统计、新样本轮换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劳动力调查工作,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推进,做好调查组织保障
(一)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在现有人员基础上,进一步配优、配强劳动力调查专职人员。我县现有高村镇漫水社区、大力林村、车头村3个样本点,5-7月份将逐步轮出;4-7月份将逐步轮入新抽取的村级样本点4个,分别是高村镇兴隆社区、漫水社区、兴隆湾村(通溪村)、谭家寨乡弄里村,其中兴隆湾村和通溪村为合并点,每个样本点配备劳动力调查点长和辅助调查员各1名。
(二)抓紧落实调查经费。县统计局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抓紧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落实本级劳动力调查开展所必需的各项经费,绝不能因为经费不到位影响劳动力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切实加强调查员培训与管理。要保障调查员队伍稳定,合理制定调查员劳务费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县统计局结合入户调查时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抓深抓细培训、陪访制度,提升培训效果,扫除培训盲区。及时更新调查员台账,对于新聘任的调查员,必须做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做好调查用品配备。及时通过调剂、采购等方式,配备好劳动力调查所用的PDA设备,制定劳动力调查PDA使用和管理办法。要精心选购合适的入户宣传品,并在宣传品上印制带有“劳动力调查”字样的宣传标识;要提前、足额、足量采购好当月调查所需的入户宣传品。
二、夯实基础,严格执行调查制度
(一)扎实做好样本管理。要准确把握换户标准,严格控制换户数量。对于敲门无应答或拒访的,应多次上门,沟通无效后方可换户。对于PDA推送的地址信息不详细的,应联系社区相关人员再次核实,确实无法找到相应地址的方可进行换户。对于一宅多户、集体户的,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对住宅单元中全部户进行调查。因底册原因,导致换户率过高的,应当将相关情况上报总队劳动力调查处,待核实后处理。
(二)严格执行入户流程。调查员必须上门入户进行调查。入户前,应当通过《公告》、横幅及其他形式在样本小区内对劳动力调查工作进行宣传。入户时,应向调查户发放《致调查户的一封信》和带有劳动力调查标识的入户宣传品。对于调查问卷中的人表信息,应当尽量直接向本人询问了解情况后方可填报。入户完成后,应向调查对象发放《电话回访卡》,介绍电话回访的相关情况,提醒其及时接听回访电话;对于新户,还应当做好下月继续接受入户调查的提示。要有计划、分批次地开展对新样本点的全面陪访、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入户过程中的不足,确保新调查员按制度标准填报每一个调查项目。
(三)全面加强数据审核。数据上报期间,应当实时在平台上对数据进行编码和审核,随报随审,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不能以旧样本点数据为评估标准影响新样本数据。数据审核时要重点关注调查样本中就业人口、失业人口、一人户比重、老年户比重、全户非劳动力户比重、找工作比重、能工作比重等数据的波动情况。新老样本并行期间,要加强对新老样本数据的衔接和评估。
(四)深入开展解读分析。要重点关注当地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劳动力市场动态变化情况,加强对就业统计调查数据的解读和对民生就业形势的分析。要对重点行业用工、重点群体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围绕结构性劳动力供需矛盾,发现和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提升分析报告深度和质量,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优质的就业统计信息服务。
三、强化领导,推动各项责任落实
(一)压实工作领导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劳动力调查工作改革、提供真实准确的调查数据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重要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要按照调查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压实各项责任。县统计局对本地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组织开展负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要对本地区劳动力调查的数据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理顺业务管理体制。县统计局在湖南省总队和怀化市国家调查队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与调查网点所在乡镇、村组社区的沟通与对接,加强对劳动力调查员的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劳动力调查员要主动接受上级统计调查机构的培训和指导,熟练掌握调查方案和调查技巧,不断提升调查业务水平和入户调查能力。
(三)加强调查制度建设。严格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和劳动力调查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劳动力调查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完善劳动力调查业务规范化标准、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劳动力调查业务的规范化水平。针对巡视巡察、基础工作检查、数据质量检查和数据通报中发现和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对标对表,排查本地区劳动力调查工作中的薄弱点和短板,以问题为导向,抓好整改,防范化解影响劳动力调查数据质量的各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