鸬鹚一号水电站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辰溪县鸬鹚一号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单位: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邮编:419400

联系电话:0745-58508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辰溪县鸬鹚一号水电站

建设地点:

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和平溪乡大木村

建设单位:

辰溪县鸬鹚一号水电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怀化环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辰溪县鸬鹚一号水电站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和平溪乡大木村,装机总容量为640kw(2×320kw)。电站于2007年修建,2009年开始投产,电站的开发方式为坝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菜地施肥,不外排至周边水体。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产生的机械噪声。你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消声装置,同时加强站区绿化,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进水口拦污栅拦截的垃圾以及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等。项目应建设生活垃圾收集桶和拦污栅拦截垃圾收存场所,收集后送周边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统一处置;废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国家危废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处理,建立规范的管理台账,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相关要求。

4、加强生态保护。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落实生态增殖放流制度,设置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备,项目最小生态流量为0.479m3 /s;定期对大坝两岸边坡进行加固护衬,防止水土流失;加强对陆地动、植物和水生生物的保护,维持生态平衡。

5、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