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3、指导全县民政工作和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4、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
5、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6、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城乡五保特困人员供养、敬老院建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地名标志、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流浪乞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婚姻登记、收养、殡葬改革、福利彩票发行、革命老区等日常工作;
7、承担县慈善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机构五个(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和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牌子,规划财务股加挂人事股牌子,社会救助股,老龄工作股加挂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牌子,社会事务股加挂区划地名和慈善事业促进股、革命老区管理股牌子),下设11个正股级事业单位(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县救急难事务中心,县殡葬事务管理所,县社会福利院,县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事务中心,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县慈善会事务中心,县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站,县中心敬老院,均为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13467.6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29.21万元,增长6.89%,增长原因为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67.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13467.6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29.21万元,增长6.89%,增长原因主要是今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48.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467.6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29.21万元,增长6.8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0.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48.43万元,占99.11%、卫生健康支出47.38万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61.82万元,占0.4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6年年初预算数为896.63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2.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3万元。
2、项目支出
2026年年初预算数为1257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未成年人保护经费10万元;百岁老人生活及护理费47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350万元;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50万元;民政局敬老院工资及社保费240万元;困难人群补助县级配套800万元;残疾人“两补”资金65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7400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000万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14万元;社救人员经费1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95.4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9万元。主要是办公费项目的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2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6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差旅费10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计划。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5年末,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01.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5万元,车辆22.58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通用设备230.15万元;图书和档案8.1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4.83万元。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所有资金均需设置高质量绩效目标,未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申报,绩效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进入项目库,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将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6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3467.6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2个,涉及项目支出12571万元,未成年人保护经费10万元,用于未成年人保护、矫正、心理辅导及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百岁老人生活及护理费47万元,用于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费及护理费;高龄老人生活补贴350万元,用于为80-99岁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民政局敬老院工资及社保费240万元,用于敬老院护理人员工资及社保费;困难人群补助县级配套800万元,用于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特殊儿童等困难群众的补助;残疾人“两补”资金650万元,用于为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发放生活补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7400万元,用于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特殊儿童等困难群众的补助;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000万元,用于为农村特困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护理费、丧葬费、医疗费等;社救人员经费10万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14万元,用于为精简退职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