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二)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
(三)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四)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特色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五)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旅游体育文物机构和文化艺术类、旅游类、体育类、文物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挖掘抢救传承宣传研究工作。
(八)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等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
(九)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县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十)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一)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批国内旅行社及设立旅行分社、营业部、经营网点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审核报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联系和指导旅行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五)组织体育领域科学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十七)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本单位业务股室、二级单位共20个,其中:业务股室10个,未独立核算二级事业单位3个,独立二级单位7个。截至2025年12月底,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职39人(全额26人,差额5人,自收自支7人)临时工3人、劳务派遣3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5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8537.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9.34万元,增长60.53%,主要是因为2025年发行专项债券资金:隆家堡文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户外运动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行政开支。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一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等重点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853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37.5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853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96万元,占8.88%;项目支出7779.59万元,占91.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37.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9.34万元,增长60.53%,主要是因为2025年发行专项债券资金:隆家堡文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户外运动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37.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增加3219.34万元,增长60.53%,主要是因为2025年发行专项债券资金:隆家堡文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户外运动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37.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37万元,占1.9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7.92万元,占15.67%;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76.27万元,占0.89%;卫生健康支出29.97万元,占0.35%;城乡社区支出36.01万元,占0.42%;农林水支出487.87万元,占5.7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5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41.03万元,占0.48%;其他支出6357.61万元,占74.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8.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53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9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2025年龙舟赛经费和第四次文物普查经费。
①20101 人大事务支出决算为12万元
②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为124.37万元;
③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决算为24万元;
④20123 民族事务支出决算为5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年初预算为58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文物保护等开支增加。其中:
①20701 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977.16万元;
②20702 文物支出决算为43.64万元;
③20703 体育支出决算为173.22万元;
④20799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为143.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70.13万元,支出决算为7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及2025年社保基数调整等情况。其中:
①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2.6万元;
②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决算为62.88万元;
③20899 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27.49万元,支出决算为2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调整。其中:
2101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9.97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1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其中: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决算为36.01万元。
6.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7.8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其中:
21305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决算为487.87万元。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其中:
21602 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决算为5.5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37.67万元,支出决算为4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及年初基础调整。其中:
22102 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41.03万元。
9.其他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57.6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隆家堡文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户外运动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
22999 其他支出决算为6357.6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7.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0.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付、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47.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8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7.34%;与上年相比减少0.82万元,降低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着一切从严从俭原则,打紧公务接待开支,尽量做到能不接待决不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68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7.34%;与上年相比减少0.82万元,降低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着一切从严从俭原则,打紧公务接待开支,尽量做到能不接待决不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2025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6个、来宾48人次,主要是文旅开发项目、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文物保护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0.1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615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150.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7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专项债项目。
2、2290403 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专项债项目。
3、2296003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4.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48万元,同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78.87万元主要原因是:龙舟赛经费减少(2025年龙舟赛经费从体彩公益金中列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8万元,用于“携手奋进共创未来”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交流会,人数26人,内容共同探讨麻阳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的创新思路及实践路径;开支培训费0.49万元,用于开展文化人才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人数23人,内容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人才服务工作者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7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9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90.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0.8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15%。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853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2387.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7.96%;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6150.1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2.0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2025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8537.55万元,执行数8537.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坚持提能升级文旅品牌建设实现新突破;2.坚持招大引强产业项目建设凸显新成效;3.坚持打造精品文旅品牌宣传迈上新台阶;4.坚持惠民导向公共文化服务释放新效能;5.坚持全民健身群体竞技赛事掀起新热潮;6.坚持传承发展文物非遗保护取得新成果。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预算编制前瞻性有局限,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编制预算过程中严格遵循下列原则:合法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稳妥性原则、绩效性原则。二是加强各项目的预算资金管理,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设立要更加科学、合理、可衡量。在设立指标时要充分考虑指标设定的可实施性,可考核性,要尽可能的量化,细化。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25年,本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面积极作为。精心制定预算绩效目标,严格监控各项支出,对每一笔资金的流向进行跟踪,确保其用于既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期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照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增强支出责任,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提供基础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主要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5年度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是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事业发展的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基础数据表显示,2025年本部门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为44人,实际在职人数为44人,人员控制率为100.00%。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5年度,我单位年初预算数为718.68万元,全年预算数调整为8537.5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8537.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资金使用方向主要涵盖:
1.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重点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普查、免费开放补助及专项工作经费等。具体包括“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项经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美术馆 图书馆 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以及“专项工作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其中公用经费决算数为147.48万元(年初预算69.66万元)。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8万元,决算数为0.2743万元,预算执行率较低,体现了厉行节约的原则。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 预算3.68万元,决算0.2743万元。主要用于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规模。
(二)项目支出
1. 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及总投入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779.59万元,实际执行数为7779.59万元。主要项目资金投入如下: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全年预算154万元,执行98.9万元。
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全年预算110.4万元,执行89万元。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项经费: 全年预算27万元,执行26.85万元。
专项工作经费: 全年预算25万元,执行24.98万元。
业务工作经费: 全年预算96万元,执行7727.6万元。2025年新增隆家堡文旅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户外运动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舟赛等支出。
2. 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各项目资金均按照批复的用途使用。例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资金执行率达99%;“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执行率达80%;“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执行率为64%。大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较高,保障了业务开展。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各重点项目均按计划推进。
文物普查项目:按时完成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完成率100%。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农村文化活动20次,举办公益性文化活动30场次。
免费开放项目:完成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培训人数达1454人,接纳读者9000人。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了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从立项、实施到验收均有专人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到位,确保了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例如在免费开放项目中,不仅完成了数量指标,还保证了服务质量(满意度≥98%)。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单位建立了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了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程序。2025年资产账实相符,资产配置合理,有效保障了行政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6150.15万元,其中隆家堡文旅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户外运动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舟赛等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5年,我部门紧紧围绕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00分。
1.产出指标: 整体工作完成率100%,工作质量达标率100%,各项工作均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群众文化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较好。通过文物普查和免费开放,有效保障了群众的文化权益。
生态效益: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相关项目符合生态效益原则。
可持续影响:促进了旅游、文化、体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超过了预期目标(≥95%或≥98%)。
4.成本指标:严格控制成本,整体支出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整体绩效良好,但部分项目仍存在偏差:
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执行率为64.00%(预算154万,执行98.9万)。
“美术馆、图书馆等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执行率为80.00%(预算110.4万,执行89万)。
原因分析:可能是由于部分活动受天气、场地或上级政策调整影响,导致活动开展时间推迟或部分采购流程跨年度结算;或者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留资金过多。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结合上年度执行情况,更精准地测算项目资金需求,减少资金沉淀,提高预算执行率。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建立预警机制,督促相关业务股室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年底执行率达到规定要求。
3.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细化绩效指标设定,确保指标可量化、可考核。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控,及时纠正偏差。
4.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把钱花在刀刃上,确保持续提升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满意度。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执行率低的项目将相应核减下年预算。自评报告及附表将按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或政府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