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落实检查。
(二)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协调处理全县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作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县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作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八)指导政法各部门和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九)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政法委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本单位共有编制12个,其中行政编制11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委机关共有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铁护办、政工室,扫黑除恶指导办公室,反邪教协调室;1个副科级二级机构:综治中心,2个正股级二级机构:护路护线联防事务中心、法学会办公室。其中综治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个,护路护线联防事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个,法学会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个。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1807.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3.36万元,增长95.57%,主要是因为年中预算调整,落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新增场地改造、基础建设、设备与系统购置、信息化系统建设等专项支出,人员和办公场所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
2025年度收入合计903.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8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90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55万元,占89.01%;项目支出99.30万元,占10.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3.36万元,增长95.57%,主要是因为年中预算调整,落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新增场地改造、基础建设、设备与系统购置、信息化系统建设等专项支出,人员和办公场所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1.68万元,增长95.57%,主要是因为年中预算调整,落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新增场地改造、基础建设、设备与系统购置、信息化系统建设等专项支出,人员和办公场所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4.48万元,占76.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0.71万元,占5.6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5.92万元,占1.76%;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14.63万元,占12.68%;住房保障支出28.10万元,占3.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6.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科目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科目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41.46万元,支出决算为47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落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新增场地改造、基础建设、设备与系统购置、信息化系统建设等专项支出,人员和办公场所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5.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97万元,支出决算为4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社保经费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65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年中预算调整,落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新增场地改造、基础建设、设备与系统购置、信息化系统建设等专项支出,人员和办公场所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科目调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1.54万元,支出决算为2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科目调整,人员异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3.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5.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59.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7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13%;与上年相比减少2.61万元,降低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削减开支,下半年公务招待取消。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未购置公车,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未购置公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13%;与上年相比减少2.61万元,降低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削减开支,下半年公务招待取消。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4.96万元,增长280.5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信息化系统建设增加,人员数量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63万元,召开全县政法系统等相关会议,人数295人,内容为全县政法系统相关会议;开支培训费0.71万元,用于开展全县政治业务知识培训,人数45人,内容为全县政法业务知识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县中心工作,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升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营造了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推动麻阳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落实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加强社会治理,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与服务、农村综合立体化治理等工作,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实现参与共治,多措并举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三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健全责任制,增强防范和应对能力,积极探索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绩效评价结果。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526.54万元,执行数903.84万元,完成预算的171.66%,绩效自评得分90分,2025年,我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绩效评价是一个系统专业性的工作,对评价的主体能力要求较高。我委缺乏绩效评价专业人才,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操作不够规范、跟踪不够及时、衔接不够充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从评价情况来看,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显示良好,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按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主要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政法委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本单位共有编制12个,其中行政编制11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委机关共有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铁护办、政工室,扫黑除恶指导办公室,反邪教协调室;1个副科级二级机构:综治中心,2个正股级二级机构:护路护线联防事务中心、法学会办公室。其中综治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个,护路护线联防事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个,法学会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个。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落实检查。
(二)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协调处理全县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作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县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作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八)指导政法各部门和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九)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5年预算总收入903.8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526.54万元,年度预算追加377.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实际总支出90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55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231.50%,占全年总支出的89.01%:项目支出99.30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55.47%,占全年总支出的10.99%。
1.基本支出情况,本支出系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5年基本支出804.55万元。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445.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33%,日常公用经费359.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67%。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出国考察经费0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0.3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其中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出国考察0万元,占年初预算0%。“三公经费”结余0万元,结余率0%。
3.资金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措施)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麻阳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麻阳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规等。上述制度规定基本执行到位。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编制人数为24人,年末实有人数为24人,控制率为100%,没有超编。
2.管理制度健全性上,我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3.资金使用合规性上,我单位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上,我单位2025年度的预决算数据及三公经费情况已经按照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5.职责履行:2025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
基本支出中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合理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1.认真细致地开展调研并进行科学论证,确保预算编制有的放矢。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