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纪委监委是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机关和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第一至十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19个职能部室,直属事业单位“互联网+监督”办公室1个,县委巡察办1个,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工作组)7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2847.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3.5万元,增长18.94%,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及预算调整增加办案经费。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行政开支。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办案、巡察等重点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284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7.2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284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7.2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47.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3.5万元,增长18.94%,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及预算调整增加办案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47.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3.5万元,增长18.94%,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及预算调整增加办案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47.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4.34万元,占78.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86万元,占7.75%;卫生健康(类)支出98.84万元,占3.47%;住房保障(类)支出119.25万元,占4.19%;其他(类)支出163.96万元,占5.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4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办案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64.15万元,支出决算为181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8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1人死亡。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67万元,支出决算为2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人员异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1.81万元,支出决算为9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8、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留(款)年初预留(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主要是: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度决算数为1815.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3.76%,主要用于工资津贴、纪检办案、巡察等方面。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7.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9.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保缴费、抚恤等。

公用经费847.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租车费、纪检办案、巡察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降低0.1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紧开支。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紧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2025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主要是单位公车加油、维修、保险等支出,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紧开支。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降低0.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紧开支。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紧开支。2025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13个、来宾498人次,主要是上级督查、办案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54.62 万元,增长189.46%。主要原因是:办案经费预算调整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61万元,用于召开全县纪委全会,人数276人,内容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结、部署;开支培训费3.48万元,用于开展纪检办案业务培训,人数117人,内容为县纪委本级培训,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及市纪委纪检办案业务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284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无所属单位。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无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

(二)绩效评价结果。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937.1万元,执行数2847.26万元,完成预算的146.98%,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主动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二是坚持抓早抓小,持续深化日常监督;三是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四是坚决守护民生,持续深化集中整治;五是坚守政治定位,持续深化巡察监督;六是铸牢铁军本色,持续深化“三化”建设。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一是对本单位2026年度预算支出进行调整,优化资金安排,支出结构更加合理;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中国共产党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如下: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麻阳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第一至十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19个职能部室,直属事业单位“互联网+监督”办公室1个,县委巡察办1个,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工作组)7个。核定编制115个,其中:行政编制105个(巡察办16个),事业编制6个,工勤编制4个。截止2025年12月底,实有在职人数113人(全额),其中:行政人员103人(巡察办16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8人,其他人员(遗属)1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绩效目标

1.主动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

2.坚持抓早抓小,持续深化日常监督。

3.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化正风肃纪。

4.坚决守护民生,持续深化集中整治。

5.坚守政治定位,持续深化巡察监督。

6.铸牢铁军本色,持续深化“三化”建设。

三、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5年预算总收入2847.26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937.1万元,年度预算追加910.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实际总支出284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7.26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46.98%,占全年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100%,占全年总支出的0%;年度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7.26万元,占本年支出100%,均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53.5万元,增幅18.9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945.14万元,占68.31%;商品和服务支出为819.55万元,占28.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54.77万元,占1.93%;资本性支出27.8万元,占0.98%。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1999.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4%,日常公用经费847.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76%。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2万元,出国考察经费0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21.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6.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0.27%,公务用车运行费15.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9.73%,出国考察0 万元,占年初预算0%。

(三)资金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措施)

1.完善制定新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单位采购、办公用品领取、报账流程、资金安排的管理。

2.加强涉案资金收缴管理。

3.加强资金绩效及预算执行管理。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5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麻阳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脱贫攻坚精神持续纵深推进群腐集中整治,全面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一是强化“第一政治要件”落实,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三是深化“关键少数”监督,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的监督更加精准有效。

(二)坚持抓早抓小,持续深化日常监督。一是抓紧案件查办,二是抓实“三项监督”,深入开展“小巡察式”驻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谈话提醒监督工作,三是抓活科技赋能,坚持以科技赋能提升监督质效。

(三)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一是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二是坚决纠治“四风”顽疾,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四)坚决守护民生,持续深化集中整治。一是在责任落实上发力,二是在重点整治上发力,三是在惠民实事上发力。全年共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20个,为民办实事36件。

(五)坚守政治定位,持续深化巡察监督。一是抓好巡视组转办件办理,全力办好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件,二是稳步推进县委巡察工作,全年开展七届县委第十二轮至第十四轮共三轮巡察,三是加强巡察整改信息化建设。

(六)铸牢铁军本色,持续深化“三化”建设。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二是强化要素保障,三是守牢安全底线,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四是落实严管厚爱,五是做好宣传推介。

五、存在的问题

(一)年初预算经费不足,年初预算与年度决算偏差较大,造成预算执行偏低。

(二)资金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一)合理编制年初预算,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使预算编制更精细化。

(二)加强资金监控,严格预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