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区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09:55 信息来源:麻阳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431200/2026-020612 文号:麻政发〔2026〕7号 统一登记号:MYDR-2026-000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31-10-22 签署日期:2026-10-22 登记日期:2026-10-22 所属机构:麻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所属主题:其他 发文日期:2026-10-23 公开责任部门:麻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MYDR-2026-00003

 

 

 

 

麻政发〔2026〕7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柴油

机械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界定

本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装用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是指使用过程中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所规定Ⅲ类限值且在正常工作过程中,目视有明显可见烟。

二、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使用范围

(一)滨江大道-荷花路-沿江南路-锦江二桥-G354国道-尧里河右岸-平原村大桥-代远大道-G209国道-清水路-焦柳铁路沿线-G209国道与富州大道交汇处-锦江河西岸-焦柳铁路(五三铁路桥东侧)-滨江大道的建成区合围区域和长寿产业园区等。

(二)前款规定区域以外的下列场所:中矿(麻阳)矿业有限公司、湖南泰安硅业有限公司、麻阳恒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麻阳锦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含黄泥塘矿区及锦江弃土场)、怀化麻阳久泰混凝土有限公司、麻阳苗族自治县岩门镇建晟页岩砖厂、麻阳海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麻阳万兴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麻阳晴洋沥青建设有限公司、怀化晶源建材有限公司、麻阳鑫源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朝荐建材有限公司、湖南省景诚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县域内各施工工地。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护、应急抢险使用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除外。

三、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由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5年12月9日印发的《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区域的通告》(麻政发〔2025〕4号)同时废止。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