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宣传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工作,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等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人事股(国际合作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科技教育股)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和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组织开展国(境)外培训和智力、资金引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科技相关政策。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信息化股)
承担健康麻阳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监督股)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法规、地方性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五)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股、职业健康股)
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医政医管股(保健工作办公室)
组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的监督和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县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
(七)中医药管理股
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保护、挖掘、整理、开发和利用;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应用推广;推进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化建设。负责中医药事业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八)医改办公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
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九)老龄健康股
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一)基建装备股
拟订所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基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所属单位大型医用装备、大额办公用品的配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集中印刷,执行招标法相关规范;执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
(十二)党建办
党建办公室一般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定期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