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批
麻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出版物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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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相关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
实施主体 |
县新闻出版局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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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745-5827509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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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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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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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到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换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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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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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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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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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版物批发企业变更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及全体股东讨论通过的修改公司章程的文本材料和有关部门 3.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登记表 5.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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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阳县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