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麻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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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相关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
实施主体 |
县新闻出版局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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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745-5827509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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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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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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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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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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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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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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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材料 2、注册资金信用证明 3、法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证明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出版物经营登记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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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阳县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