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的备案

实施对象

相关单位和个人

实施主体

县新闻出版局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0745-5827509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

不收费

申请条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经营场所情况;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设定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场所情况;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事 流 程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书

申请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