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DR-2026-00002

麻政发〔2026〕5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县今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实行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在对现行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重点清理与中介服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生态环境法典的规范性文件。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宣布《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麻政发〔2020〕4号)等7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二、宣布《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政办发〔2023〕7号)规范性文件废止。

三、确认《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麻政发〔2021〕3号)等17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因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需要超过5年的,最长不得超过10年。标注“暂行”“试行”和部署阶段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专用于废止原有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停止某项制度实施的规范性文件长期有效。根据情况变化,需要修改、宣布失效或者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清理相应规范性文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未到期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单位应当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需要继续执行的,按照程序重新制定。本决定发布后,依法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附件:1.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9日

附件1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件 名

文 号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是否涉中介服务

是否涉生态环境

1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

麻政发

〔2020〕4号

2020年6月11日

2025年6月11日

2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麻政发

〔2020〕9号

2020年12月28日

2025年12月9日

3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的通告

麻政发

〔2021〕2号

2021年 2月5日

2026年2月5日

4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天然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

麻政发

〔2021〕5号

2021年 3月19日

2026年 3月19日

5

关于划定麻阳苗族自治县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的通告

麻政发

〔2024〕6号

2024年 12月9日

2025年7月8日

6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兵役登记通告

麻政发

〔2024〕7号

2025年 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7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麻政办发

〔2021〕5号

2021年6月24日

2026年6月24日

附件2

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件 名

文 号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是否涉中介服务 

是否涉生态环境

1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政办发

〔2023〕7号

2023年 4月24日

决定印发之日

附件3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件 名

文 号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是否涉中介服务

是否涉生态环境

1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麻政发

〔2021〕3号

2021年3月1日

长期有效

2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域内划拨土地上住房、非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

麻政办发

〔2021〕18号

2021年9月25日

2026年9月25日

3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锦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

麻政发

〔2022〕2号

2022年8月8日

2030年12月31日

4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治理的通告

麻政发

〔2022〕3号

2022年11月18日

2027年11月18日

5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麻政发

〔2022〕4号

2022年12月1日

长期有效

6

麻阳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麻政办发

〔2023〕1号

2023年1月10日

2028年1月10日

7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麻政办发

〔2023〕10号

2023年8月29日

2028年8月29日

8

麻阳苗族自治县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麻政办发

〔2024〕9号

2024年8月20日

2029年8月20日

9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麻政发

〔2024〕4号

2024年10月8日

长期有效

10

麻阳苗族自治县森林防火禁火令

麻政发

〔2024〕5号

2024年10月17日

2029年 10月17日

11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文旅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麻政办发

〔2025〕9号

2025年5月9日

5月9日

12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麻政发

〔2025〕1号

2025年6月5日

长期有效

13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麻阳苗族自治县秸秆露天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

麻政发

〔2025〕2号

2025年7月8日

2030年7月8日

14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区域的通告

麻政发

〔2025〕4号

2025年12月9日

2030年 12月9日

15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麻政发

〔2025〕5号

2025年12月24日

2030年 12月24日

16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兵役登记通告

麻政发

〔2025〕6号

2026年 1月1日

2026年 12月31日

17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道G354、G209县城路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麻政发

〔2026〕3号

2026年3月16日

203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