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6批    2026年6月25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H202606170001 怀化市麻阳县高村镇车头村6组麻阳代远学校噪音扰民问题。该学校四面环山,其中一面面对车头村6组村民居住区,居民住宅区与学校直线步行约12至15分钟。学校操场有两台铁架固定的2-3m高的外放舞台音响,学校早上6:50至7:30、上午9:00至10:15两个时段会产生持续性噪音,当事人曾实测噪音达65分贝,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休息与正常生活。特别是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还会增设四至五台小型音响,音响设备音效好,声音呈直线传播,直接面向车头村6组居民区,噪声扰民。当事人自2025年9月起,开始向学校反馈噪音问题和12345市长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每次问题反馈后得到短暂改善,但一周后噪音扰民问题又反复出现,未能彻底根治。2025年12月,当事人又向学校黄老师当面反映噪音超标扰民问题,黄老师当场表示,会开展噪音监测,并利用寒假调整音响朝向、加装隔音棉等隔音设施,但后续校方未落实任何整改措施。2026年3月,其多次向校方咨询整改进度,均未得到回应。2026年4月,再次通过12345热线、人民网、教育局、生态环境部门多渠道投诉反馈。一周后,校方联合环保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噪音分贝监测,现场未公示检测结果,事后告知学校存在噪音超标问题。本次整改仅维持7-10天,噪音扰民问题又再次反弹复发。2026年5月14日,在12345领导接待日当天,相关问题由麻阳县委副书记接访受理。领导现场答复,将会同县教育局专题开会研判、处理学校噪音扰民问题,针对早八点前校园播放音乐扰民问题予以核实整改。本次反馈后,学校早间时段噪音有所下降,但上午9:00至10:15的噪音超标问题依旧没有整改到位。当事人希望一是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不提前告知校方的噪音监测,并核查学校是否具备使用高分贝音响的资质;二是要求校方立即整改,将朝向居民区的音响调整至面向教学楼方向;三是要求之后每次问题反馈,需出具正式文字处理及整改结果,确保不再反弹。 怀化市麻阳县 噪音 2026年6月18日,县教育、环保部门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
1.关于“代远学校噪声扰民”的问题,依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相关规定,学校须保障学生每日不少于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针对早间时段,学校于6:50-7:30播放背景音乐引导学生入校,经2026年5月信访交办整改,已将播放时段调整为7:00-7:20并下调音量,该时段噪声扰民问题得到缓解,投诉人对整改效果予以认可。针对上午9:00-10:15全校大课间体育活动时段,因运动场场地开阔,为保障学生清晰接收广播口令与活动音乐,校方调高了室外音响音量。经生态环境部门现场实测,该时段噪声排放超出居民区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该问题基本属实。
2.关于“现场未公示检测结果”的问题,2026年4月24日代远学校联合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现场噪声监测工作,由于噪声监测数据的准确性需结合场地背景噪声进行综合核算与校正,因此无法在监测现场即时出具并公示最终检测数据。目前,经专业核算后的正式监测报告已出具,显示噪声值为55.1分贝,未出现超标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
1.督促代远学校立即落实物理降噪硬措施,直接关停面向居民区的部分室外舞台音响设备电源,不再仅依靠调节音量方式降噪。2.严格规范音响使用管理:早间7:30前禁止开启任何室外大功率广播音响;大课间、校园集会确需使用室外音响的,实行播放音量锁定管控,限定分贝标准,安排专人全程值守管控。
整改情况:
2026年6月20日,县教育局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学校整改完成后噪声开展复测。经专业仪器分三个时段检测,测得噪声值分别为学校广播时间51.3分贝、49.5分贝及学校喊操时间54.7分贝,均符合国家关于居住区环境噪声排放的标准要求,整改达到预期目标。校方已将正式整改报告及监测报告送达投诉人,投诉人对整改结果表示认可。
2 D3HH202606170002 反映位于怀化市溆浦县龙潭镇葛竹坪村沿线道路旁的兴兴石材厂(厂区与双江村直线距离不足一公里)存在以下问题:1. 石材厂修建运输道路占用其山林,其他被占地的农户均已领取补偿,但该村民未收到任何补偿。2. 石材厂厂房建设厂房过程中占用村民山林地,有当地村民签字佐证属实。征地后其他村民均统一分配土地并发放补偿资金,该村民依旧未获任何赔付。当事人就此事向村委会核实情况,村委会答复称该村民无权属土地,不予发放补偿。当事人兄长已分户,相关山林权属被确权至其兄长名下,但该村民认为该确权结果无真实有效证据,应给与补偿。3. 十余年前当事人自费出资8000元开挖水井,作为日常饮用水来源。兴兴石材厂建厂后开凿深水井,造成该村民家中水井水源断流。以上问题曾先后向村、乡、县政府以及县生态环境部门、信访部门反映,尚未有结果。当事人希望能按规定补偿,反馈最终核查处理结果。 怀化市溆浦县 生态 2026年6月17日,葛竹坪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林业等相关部门,针对该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1.关于“该村民未收到任何补偿”问题,经查阅相关林权证、修公路领款明细及领条、村民走访记录,石材厂修建运输道路占用林地均已补偿到位。该问题不属实。2.关于“石材厂房建设厂房过程中占用村民山林地,该村民依旧未获任何赔付”问题,根据葛竹坪镇信访办信访件办理材料、相关林权登记表和档案、签字的村民走访记录以及现场核实情况,所谓的“当地村民签字佐证”不实,修建厂房占地补偿资金均已补偿到位。并且,根据林权证四至范围,兴盛公司未占用该村民土地,不应补偿。该问题不属实。3.关于“兴盛石材厂建厂后开凿深水井,造成该村民家中水井水源断流”问题,兴盛石材厂建厂后开凿深水井问题属实,但不是造成该村民家中水井水源断流的原因,该水井修建者常年不在家,水井年久失修才导致水源断流。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因该户常年在外,无人在家居住,已电话沟通,兴盛石材厂负责人承诺,免费为该村民接水到户,该村民已同意。
3 D3HH202606170003 反映怀化市鹤城区坨院街道湖南佰特垃圾处理中心(二医院后门处)的环境问题。1、该中心有时处理建筑垃圾,有时也处理生活垃圾。认为该公司未批先建,无环保相关手续;2、处理中心在生产运行时,干化污泥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气对居住在距离30-50米的丽景苑小区居民产生影响,现干化污泥处理量增加了几十倍,露天堆放了相关物料,散发臭味。严重影响绿景苑小区、东晟学校和附近一家体育学校(距离该公司30-50米)居民和学生的日常生活。3、该中心通常8点至次日凌晨2-3点工作,生产时产生的噪音太吵,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该中心从2025年上半年陆续生产,今年全面生产,生产量较去年有所增加。2025年7-8月与区政府多次沟通答复尽快搬离,但未有搬离。2026年又再次反馈区政府和区环保部门,区环保部门对其开展废气监测,反馈当事人废气超标并对中心进行处罚处理。期间,小区居民多次拨打12345热线投诉、并向市信访局投诉,市信访局要求该企业停业整顿,但企业实际并未停业。当事人希望该处理中心尽早搬离。 怀化市鹤城区 大气、噪音 2026年6月18日,区渣土事务中心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经投集团公司、坨院街道进行调查核实。经查:1.关于“该中心有时处理建筑垃圾,有时也处理生活垃圾。认为该公司未批先建,无环保相关手续”的问题,我区生活垃圾有专属规范处置渠道,全区生活垃圾统一运送至池回村生活垃圾处置场集中处理;湖南佰特公司临时处置中心场地内未发现任何生活垃圾堆放,厂区内堆放物质均为建筑垃圾加工后产生的可燃物及骨料,将分批次运送至水泥厂及搅拌站,不属于生活垃圾;湖南佰特公司老场区无环评手续,已经被立案处罚,新场地尚未办理手续。该问题属实。2.关于“处理中心在生产运行时,干化污泥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气对居住在距离30-50米的丽景苑小区居民产生影响,露天堆放了相关物料,散发臭味。严重影响绿景苑小区,东晟学校和附近一家体育学校(距离该公司30-50米)居民和学生的日常生活”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核查属实。3.关于“该中心通常8点至次日凌晨2-3点工作,生产时产生的噪音太吵,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该中心从2025年上半年陆续生产,今年全面生产,生产量较去年有所增加。2025年7-8月与区政府多次沟通答复尽快搬离,但未有搬离。2026年又再次反馈区政府和区环保部门,区环保部门对其开展废气监测,反馈当事人废气超标并对中心进行处罚处理。期间,小区居民多次拨打“12345”热线投诉、并向市信访局投诉,市信访局要求该企业停业整顿,但企业实际并未停业”的问题,未发现企业存在生产有害物质情况,通过调取值班室连续一个月的监控录像进行经营时间分析,未发现企业夜间生产行为;佰特公司对进场收纳的建筑垃圾依规收取处置费用,建筑垃圾经破碎分解产出的再生骨料无偿供应周边水泥厂,因此仅建立建筑垃圾收纳台账,未设立再生骨料销售台账;市信访局交办诉求为限期整改、严控污染物排放,并非永久停业整顿,企业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整改要求落实停工整改,不存在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情况;针对群众关注的搬迁事宜,因新厂区土地报批、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受审批流程制约,暂不具备即时搬迁条件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1.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对临时处置中心堆料车间全封闭,污泥干化渣料进行覆盖和除臭措施,防止臭味外溢,清运完臭气污染源,消除臭气问题,明确厂区所有原料、半成品、固废残渣实行每周全覆盖清运并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制定出场路面硬化整改计划。在施工期间,同步采取洒水降尘等必要措施,全方位防止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2)全面检查和调试雾炮机,确保能够有效覆盖厂门口主要扬尘区域。安排专人负责雾炮机的操作和管理,确保雾炮机在生产期间正常运行,发挥降尘作用。
(3)对未分解材料,组织专业人员和设备进行分解;对已分解材料,在外运销售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同时,安排专人加强厂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运输过程中洒落的物料。2.鹤城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渣土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湖南佰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问题后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企业整改落实到位,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3.持续跟进审批进度,督促企业安排专人对接审批工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确保新厂址合法合规建设和运营。
整改情况:该案件正在办理中。预计完成整改时限2027年12月底。


4 D3HH202606170008 怀化市鹤城区大汉龙城39栋楼下的胜记海鲜店,当事人之前反映该店空调等机器24小时运行,噪声扰民影响其身心健康。本周一有区市场监管局及社区有相关人员带了简易噪声监测设备来现场监测,因设备不专业,称晚上会安排专业人员和设备来开展监测,但晚上回复说再观察几天。当事人当即就把周一晚上10点-11点录音发给街道李主任,李主任答应周二来开展监测并要求其联系周边邻居进行噪声比对监测,但之后未按期来调查处理该事件。因有环保投诉事件,楼下胜记海鲜店已关闭部分机器试图减低噪声音量。当事人希望省中心专业人员来开展监测时,要求把海鲜店所有机器开启进行监测,且该事情不能再拖延,需要马上解决。要求该海鲜店搬迁,如不搬迁需保持24h安静。 怀化市鹤城区 噪音 6月18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迎丰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进行调查核实。经查:1.经初步调查了解,胜记海鲜店制氧设备确为24小时工作,工作人员于2026年6月15日下午到住户家中了解核实,住户房间中能听到类似空调外机转动的设备运行声音,且该住户表示设备晚上也在运行,并保存多天晚间录制视频,确认该海鲜店设备半夜属于工作状态。该问题属实。2.住户称该情况于2024年曾向中央巡视组反映,当时相关部门已上门沟通、给出整改建议并已经完成整改,但并未解决问题。住户表示不接受商家整改,要求其搬迁。3.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6月18日18:30分、22:30分委托湖南怀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到住户家中进行噪音检测,并要求海鲜店将机器打开进行检测,检测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属实 处理情况: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第三方检测机构,迎丰街道办事处对接诉求群众,5个工作日内确定上门检测时间,分昼间、夜间两个时段在住户室内开展噪声监测,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固定相关证据。2.依据检测结果分类处置。(1)若检测噪声数值超出国家标准:由区市场监管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联合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商户全面落实降噪改造(加装隔音罩、设备减震底座、调整设备摆放位置、错峰关停高噪声设备等);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治。(2)若检测噪声数值符合国家标准:联合专班上门向投诉群众出示检测报告、做好政策解释沟通,同步督促商户持续做好降噪维护,定期开展回访。3.全程做好群众沟通安抚。迎丰街道办事处全程跟进对接住户,及时同步检测、整改工作进展,整改完成后上门回访收集群众意见,确保群众诉求闭环化解。4.开展同类商铺专项排查。以本次信访件整改为契机,对辖区商住一体楼下水产、餐饮经营门店开展全覆盖排查,宣讲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督促经营户主动落实降噪措施,从源头减少噪声投诉。
整改情况:核查当日,工作人员已现场约谈店铺经营者,宣讲法律法规,督促其先行采取加装减震垫、封闭设备隔间等临时降噪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夜间噪声影响。我区已对接具备CMA资质第三方噪声检测机构,计划分昼、夜间上门至住户室内开展噪声数值检测,以法定检测报告作为后续执法处置依据。
整改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三方噪声现场检测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若检测结果噪声超标,自检测报告出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流程整改、验收销号;该交办件正在办理中,预计7月底整改完成。
5 D3HH202606170009 怀化市芷江县县城河西前街有100余家商贩占道经营,主要占用人行道(占道长度约100米),这些商贩主要经营农产品及各类小吃,这个现象持续有半年之久,造成行人和车辆无法正常通行、街道环境脏、乱。同时,反映其小孩就读的芷江河西小学门口也存在占道经营的问题,影响接送小孩、担心商贩售卖的三无产品,影响小孩子身体健康。地址为怀化市芷江县河西前进路和明山路交汇处,一直延续至沅州路。河西小学门口占道经营严重,持续时间一年以上。 怀化市芷江县 其他 2026年6月17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信访件开展调查核实。经查:
1.关于“怀化市芷江县县城河西前街有100余家商贩占道经营,主要占用人行道(占道长度约100米),经营农产品及各类小吃,该现象持续半年之久,造成行人和车辆无法正常通行、街道环境脏乱”的问题,河西农贸市场周边人行道设立潮汐摊位,人行道中间预留有可供行人有效通行宽度,摊贩产生的垃圾在潮汐摊位时间结束后由环卫及时清扫,市容执法人员不定时巡逻,对不按规定摆放的摊点及时规范。但有零星摊贩因容纳不足问题,存在路口摆摊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芷江河西小学门口存在占道经营问题,影响家长接送小孩,且商贩售卖三无产品,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地址为怀化市芷江县前进路与明山路交汇处,一直延续至沅州路。河西小学门口占道经营严重,持续时间一年以上。”的问题,河西小学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安排有城管执法队员巡查维持现场秩序,对发现的占道经营问题,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进行教育引导撤离,但因摊贩过多有时存在路口摆摊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3.关于“商贩售卖三无产品,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问题,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西前街路经营主体及河西小学周边食品经营主体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者资质、健康证办理情况、进货台帐及店内经营情况,同时对流动摊贩健康证及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此次共检查经营主体约30余家,未发现有经营“三无”产品的行为。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
1.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反映问题的区域加强巡逻。2.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河西小学校门周边50米区域设立石墩,对小吃推车进行物理隔离,同时市容执法队员上下学期间加强管理。3.河西小学于6月18日开展专题会议,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学生认清“三高”“三无”食品的健康危害,自觉远离路边摊、劣质零食,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4.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投诉路段进行整治,并安排护学岗执勤岗,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进行管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6 D3HH202606170011 怀化市鹤城区监狱家属区的厕所污水从2019年安装水泥管道以来,长年累月通过家属区西面的排放口排放至盈口乡西冲村村民住宅区李三妹家旁的露天雨水沟,未排进城市污水管道,造成水质不清澈,沟里有污物,产生臭味与蚊虫,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2024年曾向12345热线和红网投诉,未得到反馈。希望协调有关部门将污水改道排放至东边的城市污水管道。 怀化市鹤城区 经市住建部门调查核实:怀化监狱家属区经雨污分流改造后,小区厕所污水已接入小区污水管网,不再排放至李三妹家旁的露天雨水沟。露天雨水沟因近期下雨,有部分雨水,水质清澈,无异味。故反映“造成雨水沟水质不清澈,沟里有污物,产生臭味与蚊虫,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情况:2026年3月6日,怀化市鹤城区住建局启动怀化市鹤城区湖天社区、西冲社区等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怀化监狱家属区为该项目改造小区。现已在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分别建设雨、污水管网系统,接入湖天南路市政雨、污水主管。将持续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施工,施工全部完成后,进行第三方水质检测,确保怀化监狱家属区污水全部通过新建管网排放至湖天南路污水主管。
7 D3HH202606170012 怀化市中方县陆港大道的南湖桥(紧临和成发大酒店)附近有排放污水与倾倒垃圾的现象。污水排放至南湖内,产生大量臭味,导致死鱼。该部分废水再排入舞水河,舞水河处排放口位于为中方县自来水厂上游,担心影响用水。2024年曾12345热线及市环保部门反映过,市环保部门回复该情况属于城管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当事人希望能实实在在进行整治。 怀化市中方县 水、大气、垃圾 2026年6月18日,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赶赴现场核查核实。经查:
1.关于“陆港大道的南湖桥(紧临和成发大酒店)附近有排放污水的现象”的问题,中方县陆港大道的南湖桥(紧临和成发大酒店)一侧有一个雨水排口,因排口周边小区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同时存在错接、混接现象,导致少量生活污水混入雨水口,排入浊水溪。该问题属实。2.关于“浊水溪排入舞水河排口位于中方县自来水厂上游,担心影响用水”的问题,浊水溪排入舞水河排口位置位于原中方县自来水厂取水点上游,但离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较远,中间还隔着三角滩电站。根据2026年1-4月地级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此国控断面水质一直稳定在II类,达到水源地(取水口)地表水III类以上的考核要求。2025年10月,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划定、调整和撤销长沙等11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湘环函〔2025〕95号),撤销怀化市中方县舞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我县与怀化市城区已实现鹤中供水一体化,县城供水全部取用怀化市凤坪水厂和江秀水厂的清水水源,居民的供水安全有充分的保障。该问题不属实。3.关于“陆港大道的南湖桥(紧临和成发大酒店)附近有倾倒垃圾的现象”的问题,陆港大道南湖桥(紧临和成发大酒店)一侧确实倾倒有一堆生活垃圾。该区域周边住户及商铺稀少,该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系偶发性违规偷倒行为,未发现长期积存或批量倾倒痕迹。该问题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
1.2026年,县住建局实施全县小区及企事业单位排水管网排查工作,摸排小区排水情况(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县住建局正在进行“鹤中一体化中方片区污水管网提质改造项目”包装,项目申报成功后将系统解决小区管网错漏混接问题)。2026年,县住建局申报了中方县浊水溪和茅利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做为舞水流域水土保持与水环境治理单元一级子项目“鹤中一体化区域重点城镇水体综合治理项目”的二级子项目实施。项目旨在对中方县浊水溪和茅利溪水系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基本消除浊水溪和茅利溪水系的内源污染,3月19日,一级子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评审,3月26日,沅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总体实施方案通过湘黔联合评审会,目前正在做可研、初设和概算。2.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6月19日调度清运车辆1台、环卫工人3名,历时3小时完成全部垃圾清理,恢复环境整洁。为杜绝问题反复,已在原倾倒点显著位置设立“严禁倾倒垃圾”警示通告牌。
整改情况:
经办理,此问题阶段性办结;排口周边小区雨污错接、混接情况已排查清楚,需系统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改造,预计2027年12月30日办结。
8 D3HH202606170013 怀化市鹤城区宝圆财富广场1栋居民楼30米左右修建了一个中型污水坝站,负责处理周边居民的生活污水。2026年3月29日工程强行开工建设,未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其认为建设之前应先召开听证,缺少了相关公示手续,无合法流程。4月前开始拨打12345热线,反对该工程的施工,热线反馈该公司对居民没有产生影响。该居民了解过,距离100米的污水站都会对居民产生影响。该居民担心污水坝建设完成之后会产生环境污染问题。 其他 1.关于“怀化市鹤城区宝圆财富广场1栋居民楼30米左右修建一个中型污水坝站,负责处理周边居民的生活污水”的问题。经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所称“负责处理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的中型污水坝站”是怀化市翻身塘至老烟草公司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配套(怀化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相关任务),为清污分流工程中常用的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该提升泵站无处理污水功能,仅是将锦溪北路与湖天北路交叉处的低位污水提升导入至锦溪北路市政污水管,以解决区域内雨污合流和内涝。2.关于“2026年3月29日强行开工建设,未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其认为建设之前应先召开听证”的问题。经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相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在建设项目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两类情形时,才需开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听证,而《环境影响登记表》是不需要的,而管理名录已明确(项目类别146号)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仅需要《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同时,项目规划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批前公示,在公示阶段(2025年3月)也从未收到过任何听证申请,建设审批流程合规合法。3.关于“缺少了相关公示手续,无合法流程”的问题。经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怀化市翻身塘水库至老烟草公司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于2025年3月取得立项批复,2025年3月12日在项目施工重要点位(老烟草公司、平安路与锦溪北路交叉口、翻身塘水库)进行现场公示,2025年9月获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5年11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6年2月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相关规定要求,该项目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手续齐全,程序合规。为了充分保障沿线居民知情权,2026年3月16日在宝圆财富广场物业公司召开了居民代表答疑会,2026年3月18日在泵站拟建设点进行了现场公示,2026年3月23日在辖区长湾里社区召开了第二次居民代表答疑会。4.关于“4月前开始拨打12345热线,反对该工程的施工,热线反馈该公司对居民没有产生影响。该居民了解过,距离100米的污水站都会对居民产生影响。该居民担心污水坝建设完成之后会产生环境污染”的问题。经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6年3月以来,我局陆续收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宝圆财富广场周边拟建污水提升泵站的投诉,我局均逐一作出了全面、详实的解释答复,积极回应疑虑流言。该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选址在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北路与锦溪北路交叉口的城市公共绿地内。在距离上,泵站相距宝圆财富小区最近建筑物直线约30米;在设计上,泵站为全地下式密闭设计(泵房直径2.5米,埋深6米),并有覆土绿化;在预采购设备上,泵站筒体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规定,采用全封闭式结构,地下建设,密封性极佳,能有效防止污水外溢和臭气散发,还配套了除臭装置;在运行上,泵站建成运行噪音低,从地下往外辐射的噪音更小,对周边干扰极低,满足商业区、住宅区等对环境要求苛刻场景。待泵站深埋地下后,恢复地面绿化上仅剩一个检修井盖,亦不会造成不便。

不属实
9 D3HH202606170014 怀化市鹤城区市人大至石门街道太平溪风光带的河道两边修建放置排筏,无人管理。涨水时,设置的排筏堆积了很多河道垃圾,同时造成水流不出去,不利于排洪。同时反馈,河流中设置有很多地笼,影响市民垂钓、导致溪里水资源枯竭,常年有此现象,今年这个情况特别严重。当事人希望对该项目进行评估或市民投票,多年来投资大量资金是否给老百姓带来益处,对溪水是否起到美化、保护等作用。 怀化市鹤城区 垃圾 1.2026年6月23日,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坨院街道、迎丰街道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核实,太平溪水域(人大至石门段)现场发现确有个别老旧地笼,因不易被发现而没有及时清理,导致有垂钓者反映影响其正常垂钓。在河道周边暂时发现并收缴地笼1个。工作人员留下相关联系方式,如群众发现有地笼及其他非法捕捞等行为,请垂钓爱好者、居民及时联系。故反映的“人大至石门街道太平溪风光带的河道,河流中设置有很多地笼,影响市民垂钓、导致溪里水资源枯竭”问题属实。2.关于“怀化市鹤城区市人大至石门街道太平溪风光带的河道两边修建放置排筏,无人管理。涨水时,设置的排筏堆积了很多河道垃圾,同时造成水流不出去,不利于排洪”的问题。经城发集团有限公司核实该问题属实。 属实 1.群众反映的排筏为城发集团有限公司在实施太平溪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项目时根据省环科院出具的设计图布置的生态浮岛,在今年3月底我市遭遇连续强降雨,部分浮岛因固定的绳索被洪水冲断以致浮岛顺水漂流至市人大、丽江家园两处拦河坝处。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在三天内(4月1日)完成了对漂浮的浮岛进行清理并用钢丝绳将所有浮岛进行重新加固。目前,所有浮岛已经加固完毕,近期,我公司多次巡察浮岛已无垃圾堆积现象。同时,我市鹤城区环卫处定期对浮岛挡住的河道漂浮物进行清除。2.现场核查工作人员留下相关联系方式,如群众发现有地笼及其他非法捕捞等行为,请垂钓爱好者、居民及时联系。区农业农村局联合街道制定清理此区域地笼计划,待雨停、水消后立即全面清除到位,继续加大对该区域地笼等非法捕捞工具的清理工作。常态长效开展执法巡查工作,严厉打击在河道设置地笼等非法捕捞行为,切实维护该区域水生态资源平衡。持续畅通扩大举报信息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3.该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第三方评估单位进行为期一年的环境效益及资金使用等效益评估工作,目前评估工作正在进行最后的检测阶段,预计2026年底完成评估。
10 D3HH202606170015 当事人6.13反映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茅头园村熊家湾组公溪河右岸有盗采河沙、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6.16向溪里倾倒垃圾的现象停止一天,今天(6.17)又开始倾倒垃圾,现在垃圾快堵塞整个河道。 怀化市洪江区 垃圾、其他 2026年6月22日经洪江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调查核实。
1.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茅头园村熊家湾组公溪河右岸为怀化市洪江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资产,现由湖南省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土建二标项目部租赁作为砂石物料堆场,堆存物料均为该项目航道开挖、疏浚及炸礁作业产生的礁石,无盗采河沙行为。反映的“盗采河沙”问题不属实。2.6月17日未发现现场有倾倒的建筑垃圾,只有湖南省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堆置了少量的小礁石,故反映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问题不属实。3.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不属于河道,也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故“垃圾快堵塞整个河道”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11 D3HH202606170016 怀化市鹤城区市政府后城北碧桂园小区门口的佳慧超市至红绿灯处,2026年2月开始四条车道和停车位被贩卖家禽的摊贩占用,现仅剩一个车道能正常通行。该区域环境卫生差,宰杀鸡鸭的废水直接倒在马路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门店生意。5月曾向12345热线反映,未得到任何解决。希望政府部门综合居民意见,禁止在该区域摆摊,选择更合适的地点做农贸市场交易。 怀化市鹤城区 垃圾 2026年6月18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迎丰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处理。经查:1.关于“怀化市鹤城区市政府后城北碧桂园小区门口的佳惠超市至红绿灯处,2026年2月开始四条车道和停车位被贩卖家禽的摊贩占用,现仅剩一个车道能正常通行”问题,该区域约十几户摊贩(包括贩卖家禽摊贩)将运输货物的车辆停放在公共停车位内,并未占用交通行车道路,同时不在停车位内贩卖经营。6月份之前,鹤城区曾对摊贩利用公共车位贩卖经营行为,开展过联合整治,该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该问题部分属实。2.关于“该区域环境卫生差,宰杀鸡鸭的废水直接倒在马路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门店生意”,今年4月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相关街道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于2026年6月初,对该区域活禽宰杀的摊贩予以取缔。目前,该区域无贩卖和宰杀活禽的现象。同时,该市场便民点安排专人进行卫生清扫和保洁,卫生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该问题部分属实。3.关于“5月曾向12345热线反映,未得到任何解决”问题,2026年5月26日,鹤城区接到市政府热线12345反映“公共停车位被长期使用小货车摆摊的摊主霸占”投诉件,分别于6月5日和15日组织交警、区城管执法、相关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该区域占用公共车位进行售卖活动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涉及售卖经营车辆均已驶离公共停车位,并承诺不再利用公共停车位进行售卖活动。我区将处理情况向市长热线进行反馈并回复。市政府批复该区域为便民服务点,旨在为切实解决当地群众生活刚需、办好民生实事。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
1.执法人员对摊贩进行约谈警示教育,宣讲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明确整改要求,要求当事人不得占用车位进行售卖行为,保持好便民点区域环境卫生。2.通过多次多部门联合整治,交办件所反映的问题于今年6月初均已整治到位,后续将强化日常巡查管控,确保问题不反弹。3.联合多部门向摊贩普及文明经营相关规定,告知问题反复发生,将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暂扣物品等措施,督促摊贩树立文明合规经营模式,主动兼顾周边居民生活权益。4.将碧桂园市容市貌纳入日常重点巡查点位,加密白天和夜间时段巡查频次,建立市容市貌台账,对辖区内所有占用机动车道和公共停车位经营、污水乱排开展全覆盖排查。5.联合街道、交警、环保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畅通居民投诉举报渠道,针对影响市容市貌类投诉快速响应、现场处置。
整改情况:经办理,此问题已办结。
12 D3HH202606170017 怀化市中方县铜湾镇铜湾村兴华组2亩集体水田被铜湾镇政府占用,在未经过铜湾村村委与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用以修建龙舟亭及垃圾处理站。6月10号开始施工,现已快施工完成,堆砌了大量石头。希望尽快调查。16日向铜湾镇政府反映,镇长出面,回复会在17号协同铜湾镇国土所的工作人员来现场,但后续一直回避。 怀化市中方县 其他 2026年6月18日,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铜湾镇政府、镇纪委、自然资源所、财政所、铜湾村村支两委成立联合工作组,通过实地踏勘地块、调取征地档案、走访经办人员等方式开展全面调查核查。经查:
1.关于占用集体水田施工问题,县档案局、镇财政所调取2014年征地资料,该地块早年已完成征收,补偿款项足额发放到位,土地权属归铜湾镇政府。本次开展的垃圾清理、龙舟亭建设均在当年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现场堆放石块为施工建材,不存在违规占用集体水田、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该问题不属实。2.关于未征得村委、村民同意施工问题,2014年征地时,征地协议经镇政府、原兴华村村委会、村组村民代表三方签字加盖公章,涉地村民已领取补偿;本次施工前镇政府已向铜湾村村支“两委”通报建设方案,不存在未告知、未征得群众许可擅自施工情况。该问题不属实。3.关于镇政府回避核查诉求问题,6月16日群众来访后镇长承诺次日到场核查属实,17日上午工作人员抵达现场,但信访群众不在现场,未能碰面,并非工作人员刻意回避、推诿群众诉求。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情况:
1.常态化做好群众沟通解释。2026年6月19日开始,已持续安排镇、村两级干部主动对接原兴华村村民,留存完整档案资料供村民随时查阅;针对村组群众对土地历史征收、项目建设存在的疑问,已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消除群众疑虑,做好民生政策宣传解读。2.健全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2026年6月20日已完善镇政府群众来访登记、限时核查、回访闭环制度,群众反映土地、环保类诉求,严格落实24小时内到场核查、3日内反馈结果要求,后续将持续跟踪村组群众思想动态,定期开展政策宣讲,杜绝同类误解信访重复发生。3.该问题已办结。
13 D3HH202606170019 怀化市溆浦县卢峰镇竹坳村五组有人在家中打磨石碑售卖,从2020年开始每天7:00-22:00连续进行打磨,进行石碑加工。其产生的严重灰尘与噪音对附近有居民有影响。投诉者与其多次沟通无果,2022年曾向县环保部门进行投诉,环保局工作人员与其沟通后改善了1-2月,但之后该情况又复发。希望更换工作地点,不要影响周边居民。 怀化市溆浦县 扬尘、噪音 2026年6月17日,卢峰镇人民政府、县生环分局开展现场核实。经查:
1.关于“从2020 年开始每天7:00-22:00连续进行打磨,进行石碑加工”的问题,该作坊作业时间夏季大致在7:00-19:30,冬季大致在8:30-18:00,并不是7:00-22:00全天候打磨。问题基本属实。2.关于“其产生的严重灰尘与噪音对附近有居民有影响”的问题,打磨工作期间确实存在灰尘和噪音问题,该问题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
已于2026年6月19日下达了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停产作业,另行择址搬迁后再恢复生产。现该生产作坊已经停产,舒某正在寻找新的场地,反映的噪音、灰尘扰民问题已解决。
14 D3HH202606170020 怀化市鹤城区体育中心海小龙烧烤店烧烤油烟直排问题。2026年5月份开始,排烟管直对长泥坡10栋5、6单元居民楼排放,营业时间为17:00-次日3:00,产生大量油烟,导致居民无法正常开窗。6月13日曾给12345反馈,回复会交办给有关部门,6月15日向鹤城区执法局反映,回复会派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现暂无回复。当事人希望有关部门解决油烟排放问题。 怀化市鹤城区 油烟 2026年6月18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城南街道、奥林社区开展调查处理。经查:1.关于“怀化市鹤城区体育中心海小龙烧烤店烧烤油烟直排问题”的问题,涉事门店是经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颁发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店,有自带油烟净化装置的烧烤车4台,无烟气烤炉2个,已安装具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的油烟净化装置,厨房所有排烟设施都通向厨房顶部一个直径约为40厘米的排烟管道。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厨房设备及排烟管道进行检查时,油烟净化装置能正常运行,油烟管道密闭良好,未发现油烟净化装置存在堵塞、泄露、排气不畅等情况。该经营户定期对油烟机进行清洗,并出具了2026年5月9日、6月7日清洗油烟机的照片等资料。该店所产生油烟是经过定期清洗的具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出厂检测报告的油烟净化装置排放的。该问题不属实。2.关于“排烟管直对长泥坡10栋5、6单元居民楼排放,产生大量油烟,导致居民无法正常开窗”的问题,该店的排烟管隔着长和路(直线距离约20米)对着长泥坡10栋5、6单元居民楼。该问题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1.2026年6月18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城南队责令该商户在排烟口加装导流罩,避免排烟口正对居民楼。6月19日,该商户已按要求加装了导流罩,有效避免了排烟口正对居民楼。2.2026年6月18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城南队责令该商户对排放烟气进行检测,6月21日,该商户委托湖南怀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店铺进行了饮食业油烟检测,6月23日,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进行评判,湖南怀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检测结果达标。3.2026年6月18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城南队责令该商户建立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洗维护台账,定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每月不得少于两次,确保油烟排放达标。4.2026年6月23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城南队,对周边居民、商户、12345投诉人(杨某某)进行回访,均表示对检测达标的结果表示认可、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整改情况:经办理,此案件已办结。
15 D3HH202606170021 怀化市中方县花桥镇花桥村十三组饮用水被康家村的黄鸡坨养猪(该养猪场养殖了几千头猪)场污染,康家村的黄鸡坨养猪场建设在当地饮用水上游300m处,养猪场排泄物直排进排当地饮用水里。从2024年4月开始曾向当地村委、镇政府反映,也有防疫站的工作人员多次来检测,第一次检测显示水质不合格,后又在雨期来检测,显示合格。当事人认为该养猪场违规建设,无审批手续,希望保证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且要求永久性免费提供使用,要求彻查养猪场的合法手续。 怀化市中方县 经核查,被举报的“康家村的黄鸡坨养猪(该养猪场养殖了几千头猪)场”为中方县神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
1.2026年6月18日下午,中方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中方县卫健局、花桥镇前往涉事猪场(中方县神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及花桥村十三组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该猪场周边、举报所指饮用水水源周边未发现排污痕迹。为排查猪场污水是否存在渗漏从而对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情况,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分别在分别在养殖场下方及参照点位两处对地表水采样,县卫健局对花桥村十三组村民黄烈早家中自来水采样(检测结果尚未出来)。故反映的“怀化市中方县花桥镇花桥村十三组饮用水被康家村的黄鸡坨养猪 (该养猪场养殖了几千头猪)场污染,康家村的黄鸡地养猪场建设在当地饮用水上游300m处,养猪场排泄物直排进当地饮用水里。”的问题不属实。2.中方县卫健局(县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3月30日、4月11日、4月17日、4月25日对该水源进行检测,3月26日的水质检测结果不达标,其余均达标,检测报告均已送达花桥镇花桥村13组;2024年5月至8月中方县卫健局(县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水源进行了跟踪检测,水质检测结果全部达标,检测报告均已送达。故反映的“从2024年4月开始曾向当地村委、镇政府反映,也有防疫站的工作人员多次来检测,第一次检测显示水质不合格,后又在雨期来检测,显示合格”的问题部分属实。3.经核实,中方县神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从立项、选址、环评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等均有合法手续。故反映的“该养猪场违规建设、无审批手续要求彻查该养猪场的合法手续”问题不属实。4.关于“希望保证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且要求永久性免费提供使用”的情况说明。经镇、村两级干部协调好后,分别在花桥村13组两处地方打井,结果均未打出水源,以失败而告终。因多次水质检测结果均合格,花桥村十三组村民仍将该水源作为日常生活用水使用。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1.2026年6月18日下午,经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现场核查,未发现涉事猪场周边及举报所指饮用水水源周边有排污痕迹;聘请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对养殖场下方及参照点位两处对地表水采样,县卫健局对花桥村十三组村民黄烈早家中自来水采样(检测结果尚未出来)。2.县卫健局出具2024年水质检测报告。3.核查中方县神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审批手续。经办理,此案件阶段性办结。待水质检测结果出来后,根据水质检测情况开展后续工作,预计2026年7月底办结。
16 D3HH202606170022 反映从2022年开始怀化市鹤城区岳麓欧城依云堡107栋楼下酒店(名字不清楚)的厨房油烟直排入下水道,导致油烟回流至酒店楼上住户家中的卫生间,楼上15-16层住户都能闻到味道,影响住户生活。希望对门店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回流。 怀化市鹤城区 其他 2026年6月18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
1.涉事企业为羊村羊庄餐饮店,位于一处独栋的两层裙楼、107栋1单元的左侧临街门面,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存在向下水道排放油烟的情况。同时在现场排查中发现红门餐馆店另有一根向下水管排放的烟管,经核实,该烟管已经废弃,原属茶乡酒苑(现红门餐馆处)使用。2.就室内油烟异味情况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实地走访6户居民,均反馈未在家中闻到油烟异味;微信联系16户居民,15户反馈未在家中闻到油烟异味,1户(107栋1单元1503住户)反馈家中公厕在午、晚餐时间段内闻到异味,其自述在2021年装修时将公厕和排水管道进行改动,公厕底部未选择传统回填废料方式,而是做的架空层,落水管与斜坡汇水交接处钻了一个孔眼,有渗漏风险。经与岳麓欧城依云堡工程人员沟通,其明确表示107栋临街商铺的排烟管和住户的排污管为单独不相关管道,油烟进入排烟管后无法通过排污管进入住户家中。故反馈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1.对羊村羊庄门店经营户下达限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油烟向下水管道排放行为,并于2026年7月2日前将油烟管道恢复原貌。2.将排查到的原“茶乡酒苑”(现红门餐馆处)废弃的下水排烟管道进行拆除,防止再被启用。3.责成依云堡物业对107栋1单元1503住户业主反映的情况再次核实家装公司是否按要求装修,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情况反复出现。4.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向周边餐饮行业经营者普及文明经营相关规定,告知若逾期未完成整改、油烟问题反复发生,将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关停整改等措施,督促经营者树立文明合规经营意识,自觉保障周边居民合法生活权益。
整改情况:此案件正在办理中,预计7月上旬整改到位。
17 D3HH202606170023 怀化市鹤城区盛世华都时代城小区门口有一个沙石场,距离华都小学50m左右,每天施工并运输沙石,作业时灰尘很大,无任何环保措施。靠近沙石场的1-4栋住户受灰尘影响,无法正常开窗。2025年6月曾拨打12345热线反映,回复该处为临时点,上面只会加盖防尘布,但后续未按要求处理。 怀化市鹤城区 扬尘 2026年6月18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城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经查:1.关于“怀化市鹤城区盛世华都时代城小区门口有一沙石场,距离华都小学50m左右,每天施工运输沙石,作业时灰尘很大,无任何环保措施。靠近沙石场1—4栋住户受灰尘影响,无法正常开窗”问题,该沙场经营户堆放的河沙、煤灰、砖块和水泥大部分存在裸露现象,部分物料仅用遮阳网进行覆盖,无法达到用帆布覆盖标准,同时施工作业时没有进行降尘处理,现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该问题属实。2.关于“2025年6月曾拨打12345热线反映,回复该处为临时点,上面只会加盖防尘布,但后续未按要求处理”问题,自2025年以来至今共收到两次扬尘污染投诉(附件2),分别是2025年11月和2026年1月的《百姓呼声》栏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当即进行处理并进行回复,因沙石场未能常态化执行处理措施,导致整改成效有限。该问题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1.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一是对裸露的河沙、煤灰、砖块和水泥按照要求进行覆盖(用帆布),并设置喷淋设施,降低或杜绝扬尘的产生;二是整改不到位或者达不到标准的,将依据《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之规定,责令该砂石场进行搬移;三是加强巡查力度,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杜绝问题反弹。2.对该砂石场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教育,宣讲《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法律法规。3.向经营者普及文明经营相关规定,告知若逾期未完成整改、扬尘问题反复发生,将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关停整改等措施,督促经营者树立文明合规经营意识,主动兼顾周边居民生活权益。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该砂石场经营业主已按照整改要求对河沙、煤灰、砖块和水泥用帆布进行覆盖。
18 X3HH202606170001 关于湖南省洪江市玉龙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不按“一站一策”相关规定下泄生态流量的举报书:1.没有下泄生态流量;2.在生态流量监控系统上面数据弄虚作假,在没有实际下泄生态流量的情况下,流量监控系统上面还是有显示下泄生态流量数据,监控流量数据与实际不符。举报请求:调查取证违规事实,并立即整改,做出相应处理、约谈警示。 怀化市洪江市 2026年6月18日,洪江市水利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深渡苗族乡人民政府和龙船塘瑶族乡人民政府到玉龙公司及所属5座水电站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1.关于“没有下泄生态流量”的问题,玉龙公司5座水电站核定生态流量阈值分别为:龙船岗0.982m³/s,玉龙岩1.11m³/s,上坪1.20m³/s,古岩1.23m³/s,龙秀盘1.25m³/s,2026年6月18日下午现场调阅了2026年6月份电站运行日志,5座电站下泄的日平均流均超12.0m³/s,远超生态流量阈值,符合生态流量下泄的要求。该问题不属实。2.关于“在生态流量监控系统上面数据弄虚作假,在没有实际下泄生态流量的情况下,流量监控系统上面还是有显示下泄生态流量数据,监控流量数据与实际不符”的问题,生态流量监测设备是玉龙公司于2020年9月对所属的5座水电站进行安装,监测数据由终端自动上传到省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自安装起至今,监测设备多年未在数据上传中预警报错,仅出现过离线故障,运维单位也只对网络、电源部分进行过维修。2026年6月18日,经现场调查和省监管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后发现,玉龙公司5座水电站上传生态流量数据值明显小于实际下泄的流量值。经对数据不符原因进行调查,运维单位洪江市新浪潮电子商务经营部指出,主要原因是监测设备的超声波装置老化,探头结垢附着物较多,灵敏度下降,致使测量数据精度不够,上传数据偏差较大,但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玉龙公司及5座电站主观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且经调查,监测设备测量数据小于实际下泄流量的情况并未对下游河段生态造成不良影响。故反映“在生态流量监控系统上面数据弄虚作假,在没有实际下泄生态流量的情况下,流量监控系统上面还是有显示下泄生态流量数据,监控流量数据与实际不符”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
1.给玉龙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2026年6月30前完成整改。2.于2026年6月21日,对玉龙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谈话,要求企业提高生态责任意识,建立常态化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1.洪江市水利局将根据整改方案,督促玉龙水电公司完成生态流量监测设备的更换。2.进一步加强对玉龙公司属下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生态流量监管平台数据与实际泄放情况的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4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