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DR-2026-00001

麻政发〔20263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国道G354、G209县城路段沿线

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打造美丽麻阳城市名片,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国道G354、G209县城路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span>一、整治范围

(一)G354国道沿线:绿溪口州上村红绿灯路口至工业园红绿灯路口。

(二)G209国道沿线:原五三收费站Y字路口花台处至麻阳高速公路路口红绿灯处。

二、整治内容

(一)乱搭乱建。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擅自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等。

(二)乱挂乱贴。在道路两旁建(构)筑物、灯杆、交通指示牌等公共设施,以及各类绿化树木上悬挂标语横幅、破旧遮阳篷、伸缩篷、空中管线,张贴各类宣传广告和乱涂乱画。

(三)乱堆乱放。在公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乱堆放废旧杂物、建筑垃圾、砂(沙)石、加工物料等,及其他设施。

  (四)乱占乱摆。在城市道路上和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及其他占道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违反整治内容规定的,限期自行整改;逾期不改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集中整治过程中,管理相对人或者其他市民不得阻碍执法,如有违反,将依法处理。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