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政人〔20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黄昌钊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免去其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亚军同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张沅江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正科);

刘绍远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

免去龙绪治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吴泽云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滕卫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胡立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陈小余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正科);

田海同志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滕华同志任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粟华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正科),免去其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磊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迎迎同志任县公安局郭公坪派出所所长;

罗进同志任县公安局谭家寨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阮文涛同志任县公安局板栗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石羊哨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洪顺同志县公安局板栗树派出所所长职务;

符光贞同志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根据怀编办复字〔2022〕67号文件精神,麻阳苗族自治县麻阳铜矿管理处更名为县麻阳铜矿事务中心、县“互联网+监督”办公室更名为县“互联网+监督”事务中心、县长寿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县长寿工作事务中心、县柑桔产业化办公室更名为县柑桔产业发展事务中心,以上单位其领导职务自然变更,不再办理任免职手续。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