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麻政人〔202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兴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郑海滨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
免去刘少志同志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聂令军同志县公务员局局长(兼)职务;
朱步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薛祖红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诗珺同志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建春同志任县教育局总督学;
谭静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欧京阳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黄勇同志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长俊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黄钰芳同志任县档案馆副馆长;
免去邢凌同志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胡可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免去李玲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秦勇同志任县中医医院院长;
张永同志任麻阳长河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免去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米长云同志麻阳长河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来源:麻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