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政发﹝2023﹞1号

关于印发《郭公坪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原则,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监管和指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法治秩序,彻底清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公共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郭公坪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稳任组长,副镇长蒋威任副组长,应急办主任、派出所所长、执法大队队长、各村村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蒋威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相关工作。

各村、各部门是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迅速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组织机构,抽调专人成立专项队伍,积极开展宣传发动、清查摸底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是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的“攻坚”力量,要在行动中积极发挥攻坚作用。

三、工作重点

(一)非法经营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2.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

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的;

(二)非法储存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2.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或擅自设立储存场所的;

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

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三)非法运输

1.使用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危爆车辆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

2.使用除危爆车辆外的其他车辆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的;

3.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四)非法燃放

1.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2.在禁鞭区燃放烟花爆竹的。

四、行动步骤

(一)广泛发动(2023年1月12日前)。各村各部分要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行动。强化群防群治,要让“打非治违”行动家喻户晓。

(二)全面清查(2023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30日)。镇安委会组织镇应急办、司法所、交管站派出所、综治办等基层力量,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清查。全面摸清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情况,登记建档。对清理出的非法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名单及时报“打非治违”行动办公室备案。

(三)巩固提高(2022年1月31日至2月10日)。对烟花爆竹经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反复检查,集中力量加大“打非治违”行动的力度,确保打击到位。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和零售经营户要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掌握情况,统筹推进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各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镇安委会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镇应急办、交管站、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应急部门负责打击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违法经营行为,调查掌握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情况,加强部门协调,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自身工作职责,及时支持、协助各单位和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非法经营、储存违法犯罪行为,对符合“两关闭”、“八严禁”的零售经营户和批发企业依法吊销、撤销经营许可证。交管站负责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承运烟花爆竹行为。派出所负责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承运烟花爆竹行为。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班子不散、人员不减、责任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2.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应急、交管、司法、公安等部门及村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一行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工作,维护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3.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经营单位迅速整改,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坚决予以查扣,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责任追究。因督导清查清剿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凡对群众举报、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5.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召开好广播会,在曝光有关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件)的同时,从正面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安全经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燃放,让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

  

郭公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