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在国内的工伤保险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本期提问来自网友“白菜粉条儿”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