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本期提问来自网友“雪花眠”
可以的。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二)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五)拖欠工资并有意转移财产,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有意回避、逃匿的;(六)其他损害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权益的行为。
来源:怀化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