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现骗保问题,追责流程是什么?
如果出现骗保问题,该怎么追责?
本期提问来自网友“留心奶黄包”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参保单位或者参保人涉嫌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且不配合调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暂停支付或者结算社会保险费用、待遇,并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第二十七条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可以采取责令退回、签订还款协议分期退回、从后续享受的社保待遇或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协商从当事人银行个人账户资金中抵扣等方式追回个人多享受社保待遇;拒不退回的, 由社保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依法处理。
来源:怀化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