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卫生费发放标准是多少?有哪些劳动保护权益?

本期提问来自网友“可爱p”


根据湖南省规定,用人单位为在职女职工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卫生费。

用人单位为女职工提供的劳动保护权益应有:

(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对不能适应现岗位的,根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

(三)对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的,可以根据其工作性质和劳动强度在劳动时间内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

(四)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根据其工作性质和劳动强度在劳动时间内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有劳动定额的,适当减轻劳动定额;

(五)对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时间按照病假处理;

(六)对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