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

业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麻阳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税政股

咨询电话

0745-5830366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6号

受理条件

符合容缺办理情形的纳税人

资助标准

一、税务事项容缺办理

(一)容缺办理事项

符合容缺办理情形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容缺办理涉税费事项及容缺资料清单》(附件1)所列的一项或多项税费业务事项,按照可容缺资料范围进行容缺办理。

容缺办理的纳税人签署《容缺办理承诺书》(附件2),书面承诺知晓容缺办理的相关要求,愿意承担容缺办理的相关责任。对符合容缺办理情形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资料及具体补正形式、补正时限和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附件3),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业务事项。

(二)容缺办理资料补正

纳税人可选择采取现场提交、邮政寄递或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补正容缺办理资料,补正时限为20个工作日。采取现场提交的,补正时间为资料提交时间;采取邮政寄递方式的,补正时间为资料寄出时间;采取其他方式的,补正时间以税务机关收到资料时间为准。

纳税人应履行容缺办理承诺,承担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责任。纳税人未按承诺时限补正资料的,相关记录将按规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二、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

(一)取消报送的涉税费资料

纳税人办理《取消报送涉税费资料清单》(附件4)所列的税费业务事项,不再向税务机关报送《取消报送涉税费资料清单》明确取消报送的相关资料。

(二)改为留存备查的涉税费资料

纳税人办理《改留存备查涉税费资料清单》(附件5)所列的税费业务事项,不再向税务机关报送《改留存备查涉税费资料清单》明确改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改由纳税人完整保存留存备查。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材料

容缺办理承诺书

办 事 流 程

纳税人自愿申请→提交容缺办理承诺书→受理→办结

(备注:特别程序办结时限不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