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

车辆目录》(第八批)

业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麻阳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税政股

咨询电话

0745-5830366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号

受理条件

详见《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

资助标准

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申请材料

1.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 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3. 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4.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信息采集表、车辆照片及固定装置布置简图

5.证明进口车辆合法进口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一致性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办 事 流 程

纳税人提供资料→受理→办理→归档

(备注:特别程序办结时限不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