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口袋书
惠企政策口袋书
怀化市常态长效“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助企纾困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
前 言
为深入推进全市常态长效“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助企纾困行动,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信息、准确理解政策精神、充分享受政策优惠,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对一系列惠企助企政策进行系统梳理,从税费政策、金融政策、奖补政策、 优化服务等方面汇总了105条政策措施,编制出惠企政策口袋书。后续,我们将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对口袋书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为企业提供更全面、更精准、更有力的政策指导。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
>适用对象
融资担保机构
>支持措施
采综合考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增长水平、担保费率和工作开展情况对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准确及时报送全年业务信息,所填报数据符合奖补政策支持条件并被作为国家奖补资金切块测算依据,在湘注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且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补助,单户融资担保机构每年安排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依据
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11号);
2.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湘财金〔2021〕30号)。(目前正在对该政策进行修订,2022年政策以后续发布的文件为准)
>申请途径
向市县财政局、工信部门、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财政部门
工业设计中心及服务型制造示范奖励
>适用对象
省级及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
>支持措施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下一年度一次性安排奖励资金10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下一年度一次性安排奖励资金50万元;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尚予不超过项目投资20%,分档按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21〕11号)
>申请途径
省级及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奖励无需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奖励由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工业设计型企业或平台/国家级工业
设计研究院奖励
>适用对象
对外提供服务的工业设计型企业或平台;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
>支持措施
根据对制造业提供服务的情况,每年支持一批工业设计型企业或平台,每家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10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补助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以及为工业发展提供服务的机构
>支持措施
1. 对实施制造业重大产业化项目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2. 对建设和运营制造业专业服务平台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3. 对实施技改项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设备补助。
>政策依据
1.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21〕11号);
2.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10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政策
>适用对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支持措施
工业企业实施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完工后三年内,企业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总增量超过10万元的年份,按税收增量的省级分成部分的50%对企业进行奖补。
>政策依据
1. 《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湘财企〔2017〕17号);
2. 《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实施细则》(湘经信投资〔2017〕616号);
3. 《关于推动创新发展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湘财预〔2019〕222号);
4.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10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工业领域优秀供应商奖励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优秀供应商
>支持措施
对上年被评为优秀绿色制造供应商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每年对上一年度综合排名靠前的若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培育一批优秀的数字化转型供应商,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政策实施期为2022年至2024年)。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10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制造业碳减排奖励
>适用对象
完成制造业企业碳减排任务显著的制造业企业(年度减排6%以上,且减排二氧化碳达到2000吨的)
>支持措施
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10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工业领域绿色创建和资源综合利用奖励
>适用对象
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企业和绿色产品称号的企业,以及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能效领跑者、水效能跑者、资源综合利用领跑者、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和“能效之星”产品、绿色数据中心先进实用技术产品等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获评省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的单位
>支持措施
对上年度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创建称号单位,下一年度—次性安排奖励资金50万元。对示范基地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示范项目的单位给予5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1.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21〕11号);
2.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9号)。
>申请途径
无需申报,直接对获评的企业实施
>申请材料
无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创新医药产品产业化补助
>适用对象
省内医药企业
>支持措施
1. 年度内获准注册并在省内实现产业化、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创新药品,每个品种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2. 年度内获准注册且拥有发明专利并在省内产业化的创新m类医疗器械,每个品种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3. 年度内获准注册且属于国内首创、拥有发明专利并在省内产业化的创新Ⅱ类医疗器械,每个品种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1. 《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湘办〔2018〕32号);
2. 《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44号)。
>申请途径
通过所在地市州工信局推荐报送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奖补
>适用对象
省内医药企业
>支持措施
对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前100个品种:
1. 在全国首家过评的,每个品种补助500万元。
2. 在全国第二、三名过评的,每个品种补助300万元。
3. 其余通过品种,每个品种补助100万元。
>政策依据
1. 《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湘办〔2018〕32号);
2. 《湖南省鼓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0〕3号);
3. 《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44号)。
>申请途径
通过所在地市州工信局推荐报送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车间)奖励
>适用对象
具有先进生产模式的制造业企业
>支持措施
每年分行业支持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车间,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智能制造标杆车间,每个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10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釆购雀内重点零部件
配套产品奖励
>适用对象
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相关的龙头企业
>支持措施
鼓励龙头企业釆购补链清单内重点配套产品。对采购补链清单内配套产品的龙头企业按新增采购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9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培育先进制造业关键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奖励
>适用对象
先进制造业关键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
>支持措施
对重点培育的关键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提档升级、支持龙头企业补链延链成效显著的,视其贡献情况给予定额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9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
>适用对象
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生产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
>支持措施
1. 制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装备,且在特定期间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企业,在装备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中央财政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保险补偿。
2. 对通过工信部评审且公告的的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内新材料产品,且于特定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的企业,中央财政进行保费补贴,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80%。
>政策依据
1. 《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225号);
2. 《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俄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
>申请途径
根据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申报
>申请材料
无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
>适用对象
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支持措施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的车辆补贴标准给予补助。
>政策依据
《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市州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科技部门、发改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赋能奖励
>适用对象
省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以及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的项目企业
>支持措施
每个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10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企业、新材料生产企业
>支持措施
对单台设备或核心零部件最高奖励100万元,成套设备最高奖励500万元;对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项目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21〕11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质量品牌及知识产权标杆企业奖励
>适用对象
新获认定的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
>支持措施
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21〕11号)
>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直接奖励
>申请材料
无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
>适用对象
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
>支持措施
被工信部批复同意组建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科研团队奖励1000万元,对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科研团队奖励200万元。
>政策依据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加强湖南省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组〔2019〕30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科研团队奖励申报书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
>适用对象
省移动互联网产业相关企业
>支持措施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采取补助或奖励方式予以支持。
>政策依据
《关于持续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做强做大数字产业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0〕47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
>适用对象
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项目
>支持措施
采取无偿补助、奖励等支持方式,单户企业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0〕14号)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