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信息事项类别

信息事项名称

不予主动公开

法律政策依据

1

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受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其他监管事项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后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执法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财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财务中的各类涉密文件,按规定应不予公开的财政资金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2

移交期限届满的档案信息

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6)最高法行申2855号》

3

内部管理信息和过程性信息

拟制中不宜公开的政策文稿; 不宜公开的会议材料、领导讲话材料;不宜公开的内部管理措施、内部统计数据、方案、内部合同和协议文本等;业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活动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

人事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尚未公布的工资(含津贴、补贴) 、人事、机构编制、职位职称工作的计划、方案和政策; 工资、人事、机构编制、职位职称工作的统计资料;干部任免考察材料;干部的档案及汇总名册;录用干部的计划、方案,录用干部考试 的试题、试卷、备份卷和答案,人事处分决定;涉外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

4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受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其他监管事项中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但经权利人同意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十五条

5

不存在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不存在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0〕5 号) 第二条第三项

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需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需汇总、分析、加工或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

7

信访、投诉、举报事项

信访的调查、处理、调查报告、谈话笔录、书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

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比如检举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检举信原件、复印件。举报奖励审批兑现信息。

8

行政执法案卷等信息

行政处罚案卷:包括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行政处罚文书;陈述(申辩)笔录;行政处罚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其他文书、证据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

9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国家认定的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算法及参数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分辨率高于5´×5´,精度优于±5毫伽的重力异常成果;精度优于±3"的垂线偏差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1:2.5万、1:5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模拟产品)及其全要素数字化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军事禁区大于或等于1:1万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模拟产品)及其全要素数字化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军事禁区平面精度优于(含)10米的正射影像;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不含作战指挥工程和重要军事设施区域)以及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所在地标注有敏感地理实体属性信息的遥感影像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军事禁区平面精度优于(含)10米或高程精度优于(含)15米的数字高程模型和数字表面模型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军事禁区平面精度优于(含)10米或地物高度相对量测精度优于(含)5%的三维模型、点云、倾斜影像、实景影像、导航电子地图等实测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体现和表明我国政府立场与主张的敏感、争议地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以及泄露后会对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重大影响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与上述机密级条款涉及的要素、空间精度和范围相当的其它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构成环线且覆盖范围大于2500平方千米或线路长度超过1000千米的国家等级水准网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军事禁区(不含作战指挥工程和重要军事设施区域)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观测数据;军事禁区以外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坐标、基准站网观测数据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带有名称、属性、位置等信息的国家等级控制点的坐标成果,国家等级重力控制点成果、重力加密点成果及其观测数据,国家等级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大地控制点、天文、三角、导线的观测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分辨率在5´×5´至30´×30´,精度在±5毫伽至±7毫伽的重力异常成果;精度优于±0.2米的高程异常成果;精度在±3"至±6"的垂线偏差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军事禁区以外1:1万、1:5千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模拟产品)及其全要素数字化成果;军事禁区以外连续覆盖范围超过25平方千米的大于1:5千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模拟产品)及其全要素数字化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国测办字〔2003〕17号)

含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定禁止公开内容的水系、交通、居民地及设施、管线等分要素测绘地理信息专题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优于(含)20米等高距的等高线,以及与其精度相当的高程注记点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军事禁区以及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所在地地面分辨率优于0.5米的航摄影像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军事禁区以外平面精度优于10米或者地面分辨率优于0.5米、且连续覆盖范围超过25平方千米的正射影像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军事禁区以外平面精度优于(含)10米或高程精度优于(含)15米、且连续覆盖范围超过25平方千米的数字高程模型和数字表面模型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军事禁区以外平面精度优于(含)10米或地物高度相对量测精度优于(含)5%、且连续覆盖范围超过25平方千米的三维模型、点云、倾斜影像、实景影像、导航电子地图等实测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涉及军事、国家安全要害部门的点位名称及坐标;与军事、国家安全相关的国民经济重要设施精度优于(含)±10米的点位坐标及其名称属性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与上述秘密级条款涉及的要素、空间精度和范围相当的其它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2020)

涉及社会安定和公众利益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地质调查资料

《地质矿产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第三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底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第10条第四款

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底价

《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

说明:1.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2.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如情况变化,将及时予以调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