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为何无医保缴费记录和医保个人账户入账金额?
依据《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参保费用,个人无需缴纳医保。
无代缴医保记录和个人账户未到账主要原因: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15-20日为新增领金人员办理医保新增手续,每月25日左右办理当月所有领金人员医保缴费手续。根据省、市医保部门规定,失业人员凡在全省医保业务系统内处于个人参加灵活就业医保、城居医保状态的,失保经办机构当月将无法为其缴纳职工医保。因此将会出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无医保缴费记录和个人医保金额未到账的情况。
对此,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应先实名登录“湘医保”APP查看本人参保情况,并根据查询结果做出处理。如个人已在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医保账户下参保且缴费,但个人医保账户未到账的,请前往医保部门查询;如个人不属于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医保账户人员,处于个人灵活就业医保、城居医保参保状态,则须本人先至对应的医保参保机构办理个人医保账户停保,并查询“湘医保”APP处于暂停参保状态后,再致电0745-5828190或前往失业保险窗口备案。失保经办机构核实后将对符合条件人员作医保数据的重推处理。医保部门收到税务部门划拨款项后,完成个人参保权益记录并将对应的个人门诊金额划入个人账户。
来源:麻阳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