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提交材料:

1、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和户口簿原件;

2、提供《供养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3、残疾人提供残疾证明、疾病诊断书、劳动年龄段内非重度残疾人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证明材料等。

受理窗口:乡镇政务服务大厅民政窗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