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麻阳苗族自治县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集中受理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灵活就业后,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县参加社会保险、且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累计时间没有超过政策规定的期限。
二、补贴方式
先缴后补。
三、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计算方式为: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率执行“4050”人员(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下同)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60%予以补贴,非“4050”人员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40%予以补贴。
四、申请资料
1、《麻阳苗族自治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高校毕业生需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好《麻阳苗族自治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将相关资料向社区(村)提交申请,社区(村)调查核实后在《麻阳苗族自治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2、申请人持社区审核资料至乡镇劳动保障站,由乡镇劳动保障站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确认,在《麻阳苗族自治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并录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社保补贴模块);
3、经社区(村)、乡镇录入系统并核实盖章后,申请人向县政务中心一楼就业服务中心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六、集中办理时间
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31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缴费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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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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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类别 |
脱贫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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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
毕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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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 □ |
《就业创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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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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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灵活 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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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养老保险补贴月份 |
共计 月 |
本次申请医疗保险补贴月份 |
共计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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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人已实现灵活就业并申报就业,且未有经营收入(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等),也未被企业正规吸纳,并对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交虚假错误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本人全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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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盖手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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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意见 |
经审查,该同志属:□1.脱贫人口;□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就业困难人员 人员,已实现灵活就业并申报就业,且未享受个体工商税收政策的减免,也未被企业正规吸纳,符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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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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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劳动保障站意见 |
经复核,该同志符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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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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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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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