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18〕25号)、《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18〕22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资料审核、信息比对,我县共有孙春梅等92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要求,需拨付社保补贴资金426085.84元,现将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3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反映情况,接受实名举报。

受理举报部门及电话:

县人社局:5822666

附件:麻阳县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明细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