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人道救助,真心关爱群众”的重要指示精神,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救办”)根据湖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切实做好人道救助金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的通知》(湘红办〔2016〕36号)精神,收集和整理了各市州红十字会上报信息,并依据《湖南省人道救助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进行了审查,报会党组研究,认为我县江义伟等6名群众符合人道救助认定条件。为确保红十字人道救助金的使用公平、公正、公开,现对我县受助群众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对受救助人员有异议,请向麻阳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反映,公示日期为2020年8月4日-8月8日,公示受理电话:0745-5823302。

附:湖南省红十字会2020年人道救助金救助名单(麻阳县)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住址

备注

1

江义伟

49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高垅社区

2

唐世发

51

麻阳苗族自治县和平溪乡大坡村

3

刘  平

34

麻阳苗族自治县岩门镇大路坳村

4

龚青妹

68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营盘村

5

唐云清

46

麻阳苗族自治县和平溪乡大坡村

6

张文华

58

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鱼尾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