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整改的通知》和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现对已整改完成的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整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内容:2018年10月15日,接群众举报,麻阳县环保局对举报的张俊峰负责的冶炼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厂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证照,正在利用拆解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并已冶炼出约22吨铅锭,涉嫌严重污染环境。

整改目标:在法院判决后1个月内对非法生产线拆除清理,恢复原状;对查封扣押的铅块和未拆解的废旧铅酸电池按照危险废物处理要求规范处理。

完成情况:1、县人民法院判决张俊峰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环境罪成立,对相关涉案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刑事处罚,并处以经济罚款;2、已完成对原非法冶炼车间进行拆除,恢复原状。主要是对生产冶炼窑炉、冷却水池、脱硫塔、配套建设的烟气处理收集设施等进行全面拆除清理,恢复原车间原貌;3、已完成对查扣暂存的废旧铅酸电池进行再次称重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依法处置。对查扣的11块成品铅块按照合法程序进行依法挂网公开拍卖处置。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麻阳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5-5850185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