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安全食品抽检计划对我县食品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情况进行监督抽检,抽检结果发现:

1、麻阳佰惠超市鲜生活水果市场店销售的红豆经抽样检验,铅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小青椒经抽样检验,镉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 麻阳中心商场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米椒经抽样检验,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对上述3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13日向麻阳佰惠超市鲜生活水果市场店及麻阳中心商场贸易有限公司分别送达了检验结果事先告知书,随即开展了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限期进行整改与进行不合格产品召回。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红豆与小青椒、小米椒库存,经立案调查,麻阳佰惠超市鲜生活水果市场店购进不合格批次的红豆1批次,共计78斤,货值214.5元,销售39公斤,销售金额369.1元;购进不合格批次的小青椒1批次,共计20斤,货值48元,销售20斤,销售金额59.6元。该店不合格的红豆在怀化巨洲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小青椒为当地农民处购进,未留存供货商资质,不能准确提供证据证明产品来源;麻阳佰惠超市鲜生活水果市场店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整改情况报告。麻阳中心商场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不合格批次的小米椒1批次,共计20斤,货值170元,销售10斤,销售金额99元,剩余10斤未销售,腐坏后已处理。小米椒为怀化鹤城区佳慧农产品批发市场吴氏菜业处购进,有采购凭证。麻阳中心商场贸易有限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麻阳佰惠超市鲜生活水果市场店与麻阳中心商场贸易有限公司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