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麻办〔2020〕2号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骨干企业和重点
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做好“六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推动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双胜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现安全复工复产。指导并督促各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以做好防疫工作为前提,实现安全复工复产。
1.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各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五稳一守一抗”要求坚定不移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加强员工信息排查。严格按照怀化市《关于加强返怀人员健康监测工作的十条规定》,各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第一时间摸清 “四类人员”情况及返岗员工信息情况,填写《员工个人健康档案表》和《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及时准确掌握员工近期活动轨迹和健康情况,有效防范员工带病返岗风险,坚决防止聚集性感染。
3.防控物资准备到位。各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想方设法备足消毒液、口罩、测温仪、防控知识手册等必要防疫物资。
4.提前做好生产要素准备。各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前做好原材料储备、生产设备检修、工地现场清理等工作,同时下达员工返岗通知,要求重点岗位人员及时返岗;对重点疫源区或有发热症状的员工,要求其延期返程、静候通知。
5.设立临时隔离房或隔离区。各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落实隔离场所,一旦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报告、及时隔离、及时送诊。
二、严格落实各项具体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指导并督促各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聚焦“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落细落实“口袋战术”。
1.确保安全上岗。所有员工一律佩戴口罩上班,坚持勤洗手,做到少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2.严格体温检测。在厂区、工地每个区域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进入厂区或工地时必须测体温,每天对员工进行早、晚2次体温检测,及时了解跟踪每位员工的身体状况。
3.加强日常消杀防疫。厂区、工地作业点每天进行2次消毒,进出车辆一律按要求进行消毒,办公区、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一律按要求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4.实行错峰用餐。加强食堂卫生管理,推行分时段分批次错峰用餐,条件允许的实行单人单桌、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严禁面对面集中用餐。
5.加强宣传引导。按照“少聚集、多分散”“小量、多批次”原则,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话和厂区、工地宣传栏、宣传海报等形式,及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宣传,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
6.严格进出管理。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出入,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和车辆进出,并加强对来访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检查和登记等工作。
7.推广中医药预防。深入开展以“中药飘香、百姓安康”为主题的中医药诊疗百日行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新冠病毒性肺炎的优势。在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推广使用中药汤剂和中药口服液,切实增强员工自身抵抗力和免疫力。
8.及时移送可疑症状员工。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员工,必须及时报告,一律第一时间送到指定宾馆或指定隔离点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对有核酸检测需求的员工,要抓紧开展检测筛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检测、早隔离、早治疗。
三、加强区域统筹和交通疏导,实行错峰复工复产和上下班。指导并督促各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从严管理,错峰有序,避免复工复产后人群大规模流动聚集,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1.坚持错峰复工。园区企业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与企业协商,园外企业由业务主管部门与企业协商,明确企业复工复产时间段,实行错峰复工复产。建设项目由指挥部与项目建设单位协商,明确项目复工时间,实行错峰复工。
2.坚持错峰上下班。各企业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将员工进行编组,明确编组员工上下班时间段,实行错峰上下班。
四、全力做好帮扶工作,确保复工复产有力有序。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组织干部进企业进工地抓好疫情防控和协助复工复产,落实落细各项帮扶措施,确保各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增设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协调工作组,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李仕忠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廖园熙任第一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志勇任常务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周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凌、蒲必华、韩道旺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张建国任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县商科工信局局长满中华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雷兵、县发改局局长圣杰、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周华银、县住建局局长滕建军、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谭洋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全面负责疫情防控期间我县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和督办等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工贸企业、重点项目、农业企业等多个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2.派驻工作专班。实行县领导联系指导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县直部门单位结对联系帮扶企业工作模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企业帮扶第一责任人。按照“一企一案一专班”支持各企业复工复产和“一个项目、一套人马、一套方案”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对32家骨干企业和42个重点项目派驻县领导挂帅联系的工作专班和特派员,特派员兼任防疫联络员。
3.明确工作职责。各工作专班和特派员既要协助企业和重点项目单位抓好疫情防控,又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快有序复工复产。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执行《怀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帮扶的十七条措施》,切实帮助解决缺员工、缺设备、缺原材料、缺资金等问题,确保有序复工复产。复工复产企业和重点项目逐一建立档案,形成一企(工)一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准、工作顺。
4.建立问题台账。各工作专班要强化服务意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切实帮助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各类问题。企业和重点项目在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扶联络组(驻企特派员)应立即协调解决。帮扶联络组解决不了的,报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协调工作组办公室对应的协调组协调;协调工作组协调不了的,报工作组办公室协调交办,确保问题解决不出企业、不出工地、不过夜。
5.加强考核和督查。各工作专班要在联系县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帮扶职责,提高帮扶质量,每周驻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2个工作日以上;企业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各小组提供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起草交办件(含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完成时限等),以工作组办公室交办件形式交办各有关单位落实。县委疫情防控督导组要强化对复工复产情况的督查督办;县纪委监委要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落实、责任不落实导致不良后果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五、建立统筹联动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1.多方联动抓。实行县领导联点帮企帮项目;县商科工信、农业农村、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点联系;县金融、税务、市场监管、财政、人社等窗口单位落实帮扶措施,提供优质服务;企业和项目所在乡镇落实属地帮扶责任,抓好环境优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项目开工等各项工作。
2.组建联合党支部。按照“四支队伍集村部”模式,联企县直单位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结对组建联合党支部,县直单位负责人担任联合党支部书记,驻企的特派员(防疫联络员)、属地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党员干部和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为支部委员。联企的行业主管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乡镇派驻到企业的党员干部和企业的党员共同开展工作,整合组织资源,形成组织优势。
3.实行分点包干。联企县领导和结对帮扶的单位负责人、特派员(防疫联络员)、属地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党员干部和企业党员,要共同构建企业(工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组织体系。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职尽职,一头连着所在党组织,一头连着企业,一头连着基层医疗服务中心(卫生室),包厂区、包车间、包生产线、包食堂、包澡堂、包宿舍,对疫情防控的重点对象要包保到人,做到“谁联系、谁负责,谁结对、谁包干”。
4.建立“日报告”制度。组织指导、工贸企业、重点项目、农业企业等工作小组在每天14:30前将数据统计和工作情况报综合协调组汇总(联系人:县商科工信局王惟福,电话:0745—5823761;邮箱:744807375@qq.com);综合协调组汇总后,在当天15:00之前报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和上级部门。
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落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七、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复工复产的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及时解读政策,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不断加大“双战双胜”宣传攻势,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为企业和重点目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氛围。
对其他企业及项目建设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员工个人健康档案表
2.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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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个人健康档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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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建档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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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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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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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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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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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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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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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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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检查单位 |
检查项目 |
检查结果 |
采取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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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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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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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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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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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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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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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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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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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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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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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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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武汉等重点疫区暴露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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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确诊、疑似病人有过密切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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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内 流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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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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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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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