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栗树乡内设机构和职责职能

一、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任:付道杰        电话:17769223803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订乡镇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农业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加强农业、林业、水利及农村经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4、依法对企业进行管理,检查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5、做好企业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6、负责组织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后续工作,不断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乡镇经济增量和增速;

7、积极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组织;

8、负责农村市场培育、监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9、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协调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任:舒益苇              电话:17378020103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局;

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7、依法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三、党政办公室

主任:裴林铭     电话:18244806088

1、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本单位各内设机构工作的综合协调。

3、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5、协助做好本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老干、关协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6、做好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7、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8、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党建办公室

主任:曾维晓             电话:13657445852

1.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镇党委党建工作部署,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发展对象的审查工作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协同纪检等部门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深入基层调研,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2.抓好党员教育工作。制定和落实镇党委的党员教育计划,创新形式,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发现和纠正党员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对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定期调研,向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3.抓好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创新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新举措,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党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等工作;做好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相关数据的更新、维护和党内统计工作,处理一般性党员信访事项;认真落实好党内关怀和帮扶工作机制涉及的有关事项。

4.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掌握本镇范围内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经验;分析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与建议;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并监督落实;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成立、变更和调整,做好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有关党的建设各项活动。

5.抓好其他组织工作。积极完成县委组织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任务。

6.抓好人事工资编制社保工作。积极完成镇内干部调动、新增等异动相关手续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任:滕东京          电话:13787567751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二、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三、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农村村民、城镇居民建设用地的调查、选址定点、面积核定(须经两名国土员签字,所长核审后方可上报)报批有关工作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三到场)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集体土地征用、占用、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五、协助做好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六、参与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确保图、数、实地“三一致”。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七、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八、落实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属地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督查。协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督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九、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十、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十一、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任:田伟峰        电话:13874484030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政和科教文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民政和科教文卫事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村(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各类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三)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科普、文化、体育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和计划生育目标。

(五)负责做好生殖健康服务工作。

(六)协调做好人口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本辖区内各单位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控制人口增长,改善人口性别比例,提高人口整体素质。

(七)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培训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八)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扶残助残、五保供养、拥军、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殡葬改革等工作。

(九)协助做好收养登记和地名等工作。

(十)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向伟               电话:18797556072

1、协助镇政府制定农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指导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农业基地建设、农业名牌产品申报和创建工作。 

3、承办实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4、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生态农业建设,指导无公害、有机食品建设和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5、组织指导农业救灾工作。 

6、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信息、收集、整理、发布。

7、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8、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9、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机化方针、政策和认真贯彻执行省农机管理条例。 

10、制订本镇农机发展规划,做好本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八、政务服务中心

主任:周青桃    电话:17769242095

1.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对各项工作负责。

2.协调内外部关系,化解工作矛盾,确保中心工作正常有序,规范运行。

3.定期检查中心岗位职责落实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抓好中心人员工作政治思想,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工作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

5.组织落实县政务中心交办的其他问题。

九、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付道杰               电话:17769223803

1、贯彻执行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本镇的相关宣传和咨询;

2、承担本镇的劳动者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等工作;

3、负责本镇的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4、负责本镇的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5、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业务工作。

6、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全镇文化旅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8、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巩固镇、村两级文化阵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群众文化生活。

9、积极组织指导村文化活动,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10、协助文化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抓好本镇文化旅游管理,使我镇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主任:陈祥和     电话:15576543008

1、预防、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

2、协助乡镇综治委和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整顿维护治安秩序。

3、加强巡防,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保护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必要使扭送到公安机关。

6、对群众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做到自我管理,自我防范。

7、及时掌握社区内各种治安信息。

信息来源:麻阳县板栗树乡 发布时间:2025-02-17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