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里镇内设机构和职责职能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主任:王禹丹(兼任)       电话:15807451789

1.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本单位各内设机构工作的综合协调。

3.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5.协助做好本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老干、关协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6.做好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7.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8.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办公室

主任:满秀秀      电话:13034887692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

2.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项措施。

3.以配强村“两委”班子、选好基层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统筹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4.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5. 推进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规定。

6.协调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各项经费落实,大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7.认真完成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基层党建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主任: 张红卫        电话:13874435671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农业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加强农业、林业、水利及农村经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3.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协调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任:舒巍峰      电话:18692519079

1.承担乡村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乡村规划建设;负责房屋产权有关工作。

3.参与乡、村建设用地的审批有关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任:滕峰     电话:15367595100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局。

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7.依法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六、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滕晓鸿        电话:13574583206

1.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

2.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

3.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负责民政、规划建设、应急管理、退役军人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4.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香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5.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业务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佘鸿伟        电话:15074572544

1. 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镇政府制定农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

2.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

3.负责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建设,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动物防疫检疫服务。

4.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水利设施的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防汛抗旱。

5.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

6.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

7.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站长:陈平      电话:13874565901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

4.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及纪念活动等。

5.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队长:滕召东        电话:17374592528

1.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环保规划、农业农村、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3.负责统一协调指挥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4.负责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爱卫等工作。

信息来源:麻阳县兰里镇 发布时间:2025-02-17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