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资产管理股牌子)
负责组织重大调研,起草重要文稿和综合材料,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和权力清单统筹、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新闻发布、接待、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负责议提案办理统筹工作;承担机关资产、车辆等办公设施的维修、管理。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授权,拟订全县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参与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与重组;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所有资产的管理。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呈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流动人员管理;指导相关行业职业培训工作;承担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三)财务股
承担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审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
(四)经济指标综合股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县直部门绩效考核的相关指标和考核办法;负责统筹全局各项经济指标和项目建设的数据搜集、整理、分析、汇总;与上级、同级各部门搞好数据、指标对接、协调工作;负责局属机关、二级机构及所辖企业的绩效考核;开展日常绩效目标察访核验工作,检查考核对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五)企业安全监管股
指导、协调工商贸易企业和局属二级事业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淘汰落后的、不安全的生产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定期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抄告核准备案项目清单;配合指导、监督大型商场和市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场所(加油站、油库)的网店布局规划和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大型商务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目标及治理计划,并提出实施规划的具体方针和措施;协助环保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定本系统防汛抗旱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参与检查防汛抗旱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负责综治维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对外经济贸易股
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吸引外商、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对外经济合作及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计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组织协调在境内外举办的国际型商品展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的参展计划及实施;指导外商投资促进活动;依权限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依权限进行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报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和报批工作,受理、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管理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七)商贸流通发展股
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负责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动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服务贸易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服务外包发展、指导协调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服务和技术进出口工作;负责“12312”商务举报投诉的受理及处理,负责提供商务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负责会展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
(八)市场建设和运行调节股
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县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牵头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商贸物流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电子商务股
统筹全县跨境和境内电子商务工作,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
(十)科技创新发展股
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建立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实施全县科技报告制度。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县级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拟订全县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全社会科研经费和财政研发经费投入。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相关领域平台、基地建设实施。
(十一)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股
拟订科技促进全县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领域的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相关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全县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办理外国专家来麻工作许可,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国内科技专家服务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与县外地区、与外国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事宜;推进本县与外地科研机构、大学、大型企业及县际、区域间科技合作,负责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拟订县级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县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动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十二)工业投资和运行调节股
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作;拟订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计划,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目录;按规定权限做好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领域县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研究提出资金安排预算。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及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主要预期经济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新型工业化工作进行考核、督查;指导协调工业化、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股
研究提出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与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运行;拟订政策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节能目标的考核;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承担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业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产学研合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四)信息化股
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负责智慧麻阳的建设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工作;编制信息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相关的计划及重点项目,做好信息化试点示范、标准规范化、宣传培训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拟订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协调跨部门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登记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拟订无线电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基础设备和技术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