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人事股牌子)

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单位的资产、车辆的管理;负责情况综合、文秘、信息、保密、会议组织、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各股室的协调;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网络信息化建设。负责宣传思想、党建、安全生产、信访接待、文明卫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勤事务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系统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法制股牌子)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科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

负责民政事业财务规划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制订民政事业费管理细则;负责民政事业费和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做好内审工作;做好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编制民政事业统计报表;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

(四)社会救助股(加挂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牌子)

负责起草本县实施城乡低保工作的细则、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县城乡低保标准及标准的调整意见;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与城乡低保有关的配套优惠政策;编制低保工作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本县的低保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负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审批工作;指导开展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救急难”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养老业务培训。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提出并组织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敬老院的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全县年度特困人员供养资金预算计划;负责享受特困人员供养人员的审批工作;搞好档案管理,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台账,定期将本县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变动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并告知县财政部门。

(五)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股(加挂革命老区管理股牌子)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实施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指导乡镇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负责全县婚姻习俗改革;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改革建议,申报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域变动的申报工作;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协调处理边界争议;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的使用;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事项;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老区发展规划,帮助解决老区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老区经济发展;扶持革命老区的生产和基础建设;宣传老区革命工作,弘扬和继承老区革命传统;负责全县老区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管好用好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培养老区专业人才和实用技术人才,培养革命后代(指老区新中国成立前牺牲的烈士、老红军、革命“五老”的后代)。

(六)社会事务股(加挂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牌子)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省市县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定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负责慈善款物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信息来源:麻阳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17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