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岩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麻阳苗族自治县岩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岩门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岩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岩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岩门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制订本镇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系列化建设,强化机关干部作风,增强“双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党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4、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的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四化”,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5、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6、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法治乡,建设文明小区,驱邪镇恶,打击犯罪,稳定社会秩序,保一方平安。
7、制订本辖区三个文明建设工作规则,抓好全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工作。
8、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物价、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
9、制定乡镇企业、村级企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0、组织资源、技术、人才开发,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和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11、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各企业实行监督,保障合作经营和个体经营者照章纳税,守法致富。
12、协调行政区域内各村、各行各业、各经济组织之间,政府同企业之间的关系。
13、指导村民委员会发挥群众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作用。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麻阳苗族自治县岩门镇人民政府(部门)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岩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岩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中总收入123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0.2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4.48万元。总计1284.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加。
2018年决算总支出1171.87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97.46万元,增长9.0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66.50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为5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0.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出为72.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为15万元,农林水支出为256.0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2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支出为112.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30.2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收入为723.77万元,占比58.83%。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53.91万元,占比4.38%。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为70.95万元,占比5.77%。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收入为73.34万元,占比5.96%。
5.节能环保支出为15万元,占比1.22%。
6.农林水支出为253.03万元,占比20.81%。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占比0.65%。
8.住房保障支出为29.3万元,占比2.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71.87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66.5万元,占比56.87%。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91万元,占比4.6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0.95万元,占比6.05%。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为72.19万元,占比6.16%。
5.节能环保支出为15万元,占比1.28%。
6.农林水支出为256.03万元,占比21.85%。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占比0.68%。
8.住房保障支出为29.3万元,占比2.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中财政拨款收入123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0.2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4.48万元。总计1284.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加。
2018年决算总支出1171.87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97.46万元,增长9.0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66.50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为5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0.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出为72.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为15万元,农林水支出为256.0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2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支出为11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本年决算支出合计1074.4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据对比,其中:
1.20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66.5万元。20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22.61万元。分别为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80.46万元,财政事务25.67万元,党委办公厅及相关事务13.49万元。
2.20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91万元。20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64万元。分别为文化支出12.07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2.57万元。
3.2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0.95万元。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5.59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71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1.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万元。
4.201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为72.19万元。201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为68.51万元,占比6.38%。其中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1.8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为16.63万元。
5.2018节能环保支出为15万元。2017年节能环保支出为15万元。
6.2018年城乡社区支出为0。2017城乡社区支出为5.69万元。
7.2018年农林水支出为256.03万元。2017农林水支出为228.17万元。其中农业支出64.1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为164万元。
8.2018年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2017年无此项支出。
9.2018年住房保障支出29.30万元。2017住房保障支出为24.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本年决算支出合计1074.4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据对比,其中:
1.20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66.5万元。20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22.61万元。分别为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80.46万元,财政事务25.67万元,党委办公厅及相关事务13.49万元。
2.20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91万元。20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64万元。分别为文化支出12.07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2.57万元。
3.2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0.95万元。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5.59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71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1.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万元。
4.201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为72.19万元。201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为68.51万元,占比6.38%。其中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1.8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为16.63万元。
5.2018节能环保支出为15万元。2017年节能环保支出为15万元。
6.2018年城乡社区支出为0。2017城乡社区支出为5.69万元。
7.2018年农林水支出为256.03万元。2017农林水支出为228.17万元。其中农业支出64.1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为164万元。
8.2018年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2017年无此项支出。
9.2018年住房保障支出29.30万元。2017住房保障支出为24.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决算本年支出合计1171.87万元,与2018年预算对比:
1.2018年决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66.5万元,占比56.87%。2018年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99.14万元,占比49.36%。
2.2018年决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91万元,占比4.61%。2018年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3万元,占比7.64%。
3.2018年决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0.95万元,占比6.05%。2018年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4.9万元,占比12.36%。
4.2018年决算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为72.19万元,占比6.16%。2018年预算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为56.87万元,占比9.38%。
5.2018年决算节能环保支出为15万元,占比1.28%。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
6.2018年决算农林水支出为256.03万元,占比21.85%。2018年预算农林水支出为76.47万元,占比12.62%。
7.2018年决算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占比0.68%。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年。
8.2018年决算住房保障支出为29.3万元,占比2.50%。2018年预算住房保障支出为29.3万元,占比4.84%。
2018年决算与预算数据对比发现,主要有较大变化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299.14万元,决算数为666.5万元,大幅增加是政府日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次,农林水支出预算数为76.47,决算数为256.03万元,大幅增加是村级运转经费涵盖在内,其余支出无重大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984.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合计664.22万元,公用经费合计为319.82万元。
1.人员经费合计730.07万元,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7.95%。
(1)工资福利支出共计664.22万元,占总人员经费的67.50%。其中基本工资为180.18万元,津贴补贴为150.41万元,奖金为98.91万元,伙食补助费6.25万元,绩效工资11.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为21.77万元,住房公积金29.30万元,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为39.61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65.84万元,占总人员经费的9.9121.4%。其中生活补助为62.39万元,奖励金为0.42万元,医疗费为3.03万元。
2.公用经费合计319.82万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65.31万元。其中办公费为182.67万元,印刷费为3.88万元,咨询费4万元,电费为6.03万元,邮电费为0.37万元,取暖费0.18万元,差旅费为0.56万元,维修费为5.02万元,会议费为1.32万元,培训费为1.05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0.31万元,专业材料费0.75万元,劳务费8.13万元,工会经费为1.9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为8.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为30.64万元。
(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50.27万元。
(3)其他资本性支出为4.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共计18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18.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8.46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无。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5.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24.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1.54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无。相比于年初预算数,“三公”经费仅使用了年初预算的二分之一,“三公”经费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其中公务接待费控制最好,仅使用了年初预算数的二分之一不到,基础更多的资金可以用于减税降费,坚守节用裕民的正道,国家减少了更多的阶级风险,政府的自律程度有所提高。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7.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9.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8.99万元。两年决算相比下降了7.79万元,三公经费的使用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三公经费的减少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中央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因公务接待任务未实施和上级部门的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车保有量为两辆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共计10.31万元,及接待322批次,人数共计1025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岩门镇政府预算绩效情况良好,坚持目标引领,总体实力显著增强,坚持调转结合,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大力推广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坚持强基固本,突出规划引领,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能力不断提高。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19.82万元,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44.35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24.53万元,减少7.12%。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及基本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对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两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