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委〔2022〕49号

中共岩门镇委员

岩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岩门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面依法推进我镇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湘办〔2020〕17号)、《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怀化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怀办〔2021〕11号)、《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怀化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麻办〔2021〕37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岩门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田  荣  镇党委书记

副主任:滕建刚  镇  长

委  员:田乙芃  党委委员 政法委员

刘佰军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滕建华  法庭庭长

        黄雨高  派出所所长

杨  程  司法所所长

胡国栋  综治中心主任

杨  望  党政办主任

陈  干  财政所所长

邢丽萍  镇团委书记  镇妇联主席

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岩门司法所,具体承办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岩门司法所所长杨程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张思杰任社区矫正专干,负责具体工作。

中共岩门镇委员会岩门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