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麻乡振组办发〔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 怀化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怀财农﹝2021﹞30号)文件精神,通过对各相关村拟实施项目进行认真审核,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衔接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420万元,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各乡(镇)、村、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县财政局负责资金项目的监督和拨付,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资金运行的监管和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资金项目的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和绩效目标实现等工作。
三、各乡(镇)、村要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到今年年底基本完成资金支出。
四、各乡(镇)、村要按照资金项目公示公告的要求,及时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以及项目完成情况在乡(镇)、村两级政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将影像资料归档留存,将电子档反馈给县乡村振兴局规划项目股),提高资金项目使用管理透明度,对贪占挪用衔接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惩处,严格问责。
联系人:张发 18674555656
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附件:麻乡振组办发6号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巩固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来源:麻阳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