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通过科学统筹、规范实施涉企检查,有效防控各类市场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主体与分工

1. 食品股:负责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

2. 辖区所:负责食品流通领域、流通领域认证产品以及日常计量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3. 药品股:负责药房诊所食品药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县域内八大类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5. 标准化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负责认证产品生产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

6. 计量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制定计量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监督检查工作 。

7. 执法大队:负责调查取证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调跨区域、部门执法。

8. 网络广告监管股:监管网络广告发布,监测内容,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

9. 知识产权监管股:保护监管知识产权,处理侵权纠纷,打击违法行为,推动创造运用。

四、检查频次要求

1. 对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超过两次的需向相关部门报备(超两次检查需向纪委报备)。

2. 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3. 监督抽检工作,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委托承检机构抽样,按市里或省、市、县要求,该项工作不纳入涉企检查内容,不属于涉企检查行为。

4.投诉举报受理不纳入涉企检查内容。

五、检查重点内容

1.市场主体登记与信用监管方面。检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查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是否及时、准确,共享机制是否正常运行。监督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及失信惩戒措施的执行情况。

2.市场秩序监管方面。检查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中的价格收费是否合规,有无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行为。查看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有无侵权及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广告活动的合法性,查处无照及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3.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检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运行情况,监督抽查计划执行与结果处理。查看质量分级、追溯制度落实情况,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及纤维质量监管情况。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落实情况,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与锅炉环保标准执行情况。核查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的规范性。

5.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检查食品生产、流通(含餐饮)、消费全过程监督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运行情况。查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及特殊食品监管情况,落实食盐专营与安全监管。

6.计量管理方面。检查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情况,计量器具管理及量值传递、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7.标准化管理方面。检查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发布工作的规范性,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标准制定与实施情况,推动采用国际标准。

8.检验检测与认证认可管理方面。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市场规范与体系完善情况。监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活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9.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检查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进展。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查处侵权违法行为。

10.消费维权方面。检查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落实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11.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方面。检查药品零售、使用及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合规性,查处违法行为。

12.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方面。检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行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 

13.网络安全监管方面。检查网络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监督网络食品广告发布渠道的合规性,广告发布形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查看网络食品广告是否取得必要的审批和备案手续,特殊食品广告宣传是否符合特定要求等。

六、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分为4类,分别为: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及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按规定频次和要求对各类企业开展常规检查;专项检查针对特定产品、区域、行业或问题组织整治行动,如节假日的食品和特种设备检查、校园周边食品整治等;双随机检查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人员,提升检查公正性与科学性;飞行检查则对有问题线索或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使用等企业进行不预先通知的突击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涉企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 严格执法,依法处置。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3. 加强协作,凝聚合力。各业务股室、辖区所要强化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强与农业农村、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

4.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提升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5. 做好记录,及时总结。检查人员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各部门要及时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梳理问题,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监管措施 。

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