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1、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12、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

卫生健康局属正科级单位,内设股室11个,分别是办公室(宣传股)、人事股(国际合作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科技教育股)、规划财务股(信息化股)、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监督股)、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股、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保健工作办公室)、中医药管理股、医改办公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基建装备股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3收入预算7675.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30.93万元,增长136.55%,增长原因是2023年将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226万元计入预算数,2022年只计县级预算数。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9.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226万元。

2、支出预算

2023支出预算7675.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30.93万元,增长136.55%,增长原因是2023年将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226万元计入预算数,2022年只计县级预算数。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36.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4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675.79万元,比上年预算3244.86万元增加4430.93万元,增长136.55%增长原因是2023年将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226万元计入预算数,2022年只计县级预算数。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30万元,占2.01%、卫生健康支出7436.02万元,占96.88%、住房保障支出77.47万元,占1.0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081.91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0.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7万元。

2、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6593.8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信访专项8万元,主要用于医调办人员工资及业务开展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系统中高级职称奖励;其他公立医院支出405万元,用于公立医院改革;乡镇卫生院支出1606.78万元,主要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54万元,主要是提高村医生待遇和改善村卫生室环境,基本公卫卫生服务2641.50万元,主要是提高基本公卫服务,其他公卫支出54.90万元,主要是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计划生育机构118万元,主要是计生专项工作经费;计划生育服务949.7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计生家庭奖励金;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肇事肇祸精神病的监护。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23预算单位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94万元增加10.67%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3“三公”经费预算3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5.04万元,增加100.53%,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包含2022年公务接待未支付部分,以及现在对卫生工作要求越来越严,上级检查增多,公务接待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安排6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工会经费17.12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安排培训费0万元。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所有资金均需设置高质量绩效目标,未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申报;绩效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进入项目库。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将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7675.7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1081.91万元,项目支出6593.88万元。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5个,涉及项目支出6593.88万元,其中:城镇独生子女保健经费5.00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89.00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90.00万元,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195.00万元,公立医院改革405.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53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县级配套资金111.5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311.0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经费1400.00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140.00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治疗费用64.70万元,计生专项包干经费118.00万元,老村医生困难补助资金46.00万元,老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资金38.00万元,免费计划生育手术费60.00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县级配套经费31.00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县级配套经费109.00万元,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持资金361.00万元,其他卫生补助资金148.00万元,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10.00万元,乡村医生补助资金108.48万元,信访及公共安全经费8.00万元,行政村卫生室基本运行补助县级配套60.30万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费54.90万元,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奖励金100.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部门预算公开表